被人掳到小树林里强奸,而且奸得高潮连连不说,明明记住了强奸自己的男人的模样,事后回想却一片模糊,甚至连报案都没法报。
这种情况下,她自然没法工作,只能跟电视台请假。
这些李旭知道得一清二楚,之前说过,凡是玩过的女人,他都会在她们身体里留下刻印,刻印里可以储存一些法术,比如思维敏锐又或者无限发情等等,而感应女人一举一动的法术是必备的。
既然机会这么好,那就再多奸几次吧,反正李旭也没打算将她当成多珍贵的玩意儿。
苗可秀人气已过,虽然那天晚上被奸淫后提供了不少信仰之力,但都是这么几年积累下来的,今天再奸她所吸收的,就远远比不上当初第二次奸邓丽君所吸收的——事实上第一次提供得虽多,也远远不如邓丽君。
毕竟,后者是享誉东亚东南亚的知名歌姬,前者虽然跟李小龙合作过《唐山大兄》,还传过绯闻,可之后再没什么知名作品,人气自然没法跟邓丽君相比。
另一个时空里面,苗可秀在70年代末就开始转向小屏幕,做了丽的的主持人后更是一蹶不振,并在85年代后彻底销声匿迹,21世纪后才又复出演了几个配角。
所以除非李旭今后用张皓轩这个身份在香港打出一片天地后进行力捧,她实在没有更多价值,而这个年代那么多漂亮女人,凭什么要捧苗可秀呢?
就随便当个肉便器吧,当然了,如果有更合适的位置,粗暴洗脑后进行一些灌输在让其上任也不错。
李旭对自己将来的后宫已经有所划分,不仅要有等级,而且……嘿嘿,将来无论做什么,拍电影电视也好,录制歌曲也好,运营公司也好,日常生活也好,身边的那些人,从助理到总经理,从摄影师到编剧,从女仆到管家,以及司机、秘书、保镖等等,通通都是女人,还是前世有名的女人。
不提这个,再次痛快的淫辱了苗可秀或者说陈咏娴之后——是的,苗可秀原名陈咏娴,父亲是飞机工程师,然后还有个弟弟。
当然,还是称呼她为苗可秀比较好。
这个晚上李旭在这漂亮的女人小穴里射了两发,菊眼里射了一发,并拿立拍得好好照了几张极其淫靡的相片,还留在她家中,相信她醒来后看到了会非常的开心。
至于为什么不用嘴,并拍几张颜射照片,那个不急,人要慢慢玩嘛,而且打上了他的刻印,想寻死都不可能,她会屈服的。
而且李旭对苗可秀的定位已经有算盘。
上面说了,完全用来取乐的性奴可以有,但不能多,更多的还是要给自己的帝国和后宫添砖加瓦的,所以香港这边不是正好还缺个经纪人嘛。
苗可秀干不干得了无所谓,李旭有办法增加她的能力,只要信仰之力足够的话。
第二天下午,李旭去了港岛那边,在一家高档咖啡厅,见到了这几天一直在为自己奔走的人,某投资公司的负责人林杰辉,或者说小林信辉。
“这家风华唱片应该很适合张先生的需要。”见面之后多余的话一句都没有,对方直接将一个文件夹交到了李旭手中,“成立于76年,有两男一女共三个签约歌手,其中一个男歌手曾在77年发行过销量一白金唱片的专辑。但这两年效益很糟糕,目前三个签约歌手都没有续签的打算,内部也是纷争不断,老板已经有出手的意思。”
没有多余的废话,自始至终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让李旭非常满意:“好的,非常感谢,林先生,资金马上就到账,相关收购事宜还要请你帮忙——当然,不用亲自出面。”
“是的,张先生。”林杰辉点了点头。
“不过还有一些事情需要林先生帮忙,”李旭说着将另一个文件夹推到了他面前,“这三个女人,还请林先生帮我留意一下。”
林杰辉默默打开文件夹翻看了一遍,才用询问的目光看向李旭。
“有些资料很详细,比如温碧霞,66年7月30日出生,住在将军澳调景岭,父亲是国民党老兵,应该很容易找到;有些资料比较乱,比如梅艳芳,63年10月10日出生,只知道父亲早逝,有三个兄弟姐妹,跟母亲的锦霞歌舞团维持生计,家境窘困。四岁半与姐姐在香港荔园游乐场演出,需要花点时间;有些资料很模糊,比如蓝洁瑛,只知道63年4月27日出生,其他一概不详,有些难办。”李旭不疾不徐的说道。
“张先生希望什么时候得到消息。”林杰辉当即问道。
“越快越好。”李旭淡淡说道。
“明白了,在下一定尽力。”林杰辉依然没有废话。
“很好,最快三年,最迟五年,你就可以回东京了。”李旭这时轻声说了句。
林杰辉万年不变的脸上,此时终于闪过了一丝喜色,跟着微微低了下头:“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