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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买买买(第1页)

吃饱喝足,李凌云付了十四文饭钱,和安宁一起朝着杂货铺走去。平常用的东西杂货铺里几乎都有,李凌云买了一套厨房用具,花掉了八百个铜板。主要是铁锅菜刀这两样东西占了大头。光一口铁锅就卖三百五十文钱,菜刀二百五十文。陶土制的烧水壶很大,也才五十文。这年代铁制品太贵了。也就是这几年朝廷势微,民间私开铁矿的人多了,铁器也多了,百姓才能在镇上买到各种铁制品。这要是在开国初,朝廷严格把控盐铁的时候,老百姓想买把铁锹都得去县里朝廷开设的专营店买。买完厨房用具,李凌云又买了一把铁锹、三张草席、两个水桶和三包菜种,花掉了二百五十文。店里还有很多李凌云需要的东西,但他没敢再买,他手里只剩了一千五百多个铜板,还有很多必需品没买呢。和老板说好半个时辰后将东西送到镇子口后,李凌云拉着安宁出了杂货铺。之后两人又去了布庄。在布庄买了三斤棉花和一匹布,花掉了五百二十文钱。李凌云原本打算买两匹布做床被子再做条床单的,但是一问价格,一匹最普通的麻布都要四百文,一斤棉花也要四十文。吓得他立马歇了做床单的心思。临走又看到角落里有卖的布鞋,李凌云立刻给自己和安宁各买了一双换上。两人脚上穿的都是草鞋,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了,走在坑洼处搁脚不说,草还扎的脚疼,李凌云早就受不了了。安宁见他花一百文钱买鞋,有些心疼的说道:“买点布头就行了,我回去给你做一双。”“穿上,咱们还要去你娘家呢,那段路并不好走。”李凌云没钱,但作为一个从现代穿过来的灵魂,他坚决不允许自己为了省钱而吃苦。安宁见劝不动他,只好脱下脚上的鞋,珍而重之的将手里的布鞋换上了。好舒服啊。原来布鞋穿在脚上是这种感觉。换好鞋,李凌云提上棉花和布匹,两人一同出了布庄,朝粮铺走去。粮铺就在布庄的旁边,李凌云进去一问粮价,惊得眼睛都睁大了不少。一斗米居然要五十文钱,一斗面五十三文!去年卖粮的时候,一斗小麦才十五文!如今这价格,整整涨了三十八文!伙计见两人穿的寒酸,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今年就这价,爱买不买。”李凌云还真不得不买,因为全镇就这一家粮铺,不在这儿买就得再往西走两个村,穿过南面这座山后再走十里路才有第二个镇子。他没时间走那么远的路,况且,这里粮食这个价,那边估计也不会便宜。“给我称三斗米和两斗面。”1担=10斗=100斤,三斗米两斗面也有五十斤了,够他和安宁吃一段时间的了。伙计见李凌云要买粮食,立马换上一副笑脸:“好咧,客官您稍等,我马上给您称。”李凌云对他变脸的速度见怪不怪,等对方称好米面后,付了二百六十六个铜板。之所以多付十个铜板,是因为李凌云没带装粮食的袋子,伙计给他借了两个布袋,押金十文。下次来买粮食时还了袋子,粮铺会将十文钱还给他。李凌云将手里的棉花和布递给安宁拿着,他自己扛起米袋,又提上面袋,朝着镇子口走去。安宁跟在李凌云身后,默默注视着他,眼神中已经看不见害怕了,反而多了些别的什么。到了镇子口,李凌云将粮食放下,叮嘱安宁看着点,他自己则又转身进了镇子。既然说了要陪安宁回娘家,自然不可能空着手去,得买点礼品提上。手里还有六百五十三文钱,李凌云也不敢买贵的东西,去酒肆买了两斤酒,又去肉摊买了三斤肉,两斤花油就折返了。就这么一会儿他就又花掉了一百五十二文。回到镇子口时,杂货铺已经将东西都送过来了。两人又等了盏茶功夫,赶车的人来了。将东西都搬上车后,坐车回家。到清泉村时快中午了。小钱氏和几个妇人在河边取水,见李凌云买了一车的东西过来,有个妇人小声说道:“李凌云刚分出去就买这么多东西啊。”小钱氏满眼嫉妒,嘴里却冷哼一声,不屑道:“他身上就那几个子儿,我看他能败多久。”到了家后,李凌云结了车费,开始将东西往上房搬。他们待会儿要出去,这些东西放在厨房不安全。东西都搬进去后,李凌云割了两斤肉,又提上那坛花五十文买的酒,锁好门后和安宁出门。从清泉村到大前村,还得走十二里路,送他们回来的那辆牛车急着回镇上,收了李凌云付的六文铜板后就走了,所以这段路两人得走着去。李凌云有些庆幸,幸亏自己买了布鞋,要穿着那双破草鞋走完这么长的一段路,他的脚估计得磨出大泡来。,!路上,安宁习惯性的走在李凌云后面。倒不是她刻意躲着李凌云,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七岁那年他爹娶了后娘,有一次她和后娘一起从屋里出来,因为自己走在了后娘前面,就被她拿柳枝狠狠抽了一顿。后娘说赔钱货只配走在人后,再见她敢走在人前,就打断她的腿。从那之后,无论什么场合,她总是小心翼翼的走在最后面。时间长了,就算她不刻意,也已经形成了习惯。李凌云不:()穿成农夫,从服徭役开始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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