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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吴阿牛!”盼夏使筷子敲打吴阿牛要去抓鸡腿的手,哼道:“你这是成何体统说让虞姐姐不见外,但你可得见点外,你有筷子不用,直接下手抓,脏不脏!你让虞姐姐和陆隽哥哥怎么吃”

吴阿牛捂住红了的手背,辩解道:“我这手在灶房洗了八百遍了,不脏。你这丫头目无尊长,按辈分,你得喊我一声小叔呢。大不了我用筷子就是了,打我作甚!”

同在一村,互为亲戚是极为平常的事。盼夏的姐姐嫁给了吴阿牛的表哥。村里的少男少女不是你比他高一辈,便是他比你小一辈,其实岁数相仿,见了面也不服气叫叔叔舅舅、姑姑小姨的。

盼夏理直气壮地说:“我回去告诉我姐姐,说小叔在陆隽哥哥家里白吃白喝,没个吃相。”

吴阿牛急眼道:“不带这样陷害人的,我哪里白吃白喝了,隽哥的药是我熬的,地是我扫的,你不要血口喷人!”

“我说的是事实,你少在那里狡辩。”

他们二人宛若一对活宝,你一言我一语的。吴阿牛好歹是读了点书,他言语中让着盼夏,笑眯眯道:“行了,我投降,我认输。盼夏姑奶奶,您饶了我吧。”

盼夏不屑地给了吴阿牛一记白眼,说道:“是你有错在先,搞得像是我欺负你似的。你反思反思,跟陆隽哥哥读了这么些年的书,不知道吃饭要斯文吗简直败坏陆隽哥哥的名声。”

两人顾着拌嘴,虞雪怜悄悄地,带有试探地给陆隽的碗里放了一块排骨——她迅速地收回手,神态自若地继续吃饭,仿佛无事发生。

陆隽握筷的手微僵,但仅一瞬,他提筷把排骨吃掉。

他不常吃肉,爹娘在世时,过年才敢狠心掏出一百文买四斤猪肉,一斤留着包饺子,三斤拿来下锅煮了吃。

肉煮熟了,爹娘把这第一口给他吃。书中说,人是肉食动物。村民艳羡过年能宰整头猪的,劳累一年,图的便是肆无忌惮地吃肉吃酒,满足饱腹之欲。

爹娘吃肉从来都是细嚼慢咽,脸上放松、享受的神情,他至今记得。所以他把肉剩在碗底,摇头说不好吃。爹娘道他挑食,叹他傻,竟不喜欢吃肉。

不好的记忆往往记得格外清晰。有一年花坞村发了雪灾,地主逼着他爹还账,没有余钱去买肉吃。

娘在半夜哭泣,说这日子要如何过下去,埋怨爹是无用的秀才。隔天,爹在家中险些上吊自缢。

这一年,陆隽发誓长大后要让爹娘顿顿有肉吃。

可爹娘不在了,陆隽只有到他们坟前烧纸的时候,煮一整锅的肉带去。

陆隽有很多年没吃排骨了。

虞雪怜也是提着胆子给陆隽的碗里放排骨的,他总吃他面前的那道炒青菜,筷子根本不朝荤菜去。他受了伤,最该要吃补气血的。

他过两日还要去客栈做工,吃青菜怎么顶得住干体力活虞雪怜有了一次的尝试,就不怕第二次,她盛了一碗莲藕汤给陆隽。

“陆公子,吃完排骨喝点这个,以防噎着。”

虞雪怜发觉陆隽的吃相不仅斯文,嚼动的模样有些像赖在兰园不走的那只狸猫,吃东西的时候专注、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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