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自然是听说过的。
皇帝的名声要好,皇家的名声要好,这世上有许多事,便不能由他们出面去做。
龙爪司存在的意义,就是在暗处,为皇家扫除道路上的障碍。
杨简身为指挥使,手上绝对算不得干净。
早年有文官御史要求取缔龙爪司,甚至有触柱死谏者,但龙爪司依旧保留到了如今。若不是用起来十分得力,皇家何必养着他们?
但周鸣玉如今与杨简独处,等同于小命捏在对方手里,自然不会说这些。
她只是道:“民女不曾听说过。”
杨简瞧着她满口谎话的样子,心里明白再说也无用。
他淡淡垂下眼睫,不发一言,等着山鸡熟了,才用刀分了鸡肉,递给周鸣玉。
周鸣玉接过,把自己这份吃完了。
这山鸡上什么调味料都没有,还有些腥气,简直算得上难吃。周鸣玉当年在南方流离,最难的时候也吃过这样的东西,比杨简烤的好吃多了。
可见这公子哥儿,虽然干的是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日子却没怎么苦过。
但如今身上有伤,不吃东西又补充不来体力。周鸣玉没挑剔那么多,还是吃完了。
杨简给周鸣玉分了大半的好肉,自己那点毫无兴致地吃完就丢在一边,反而是把周鸣玉先前摘的果子摸过去吃了。
周鸣玉余光瞥见,心里暗嗤。
方才摘的时候不乐意,怎么现在一个也没给她留?
杨简看着周鸣玉面无表情地吃东西,好奇发问:“不难吃吗?”
周鸣玉顿住。
这叫她怎么说?
杨简接着问:“你从前在南方,也经常吃这种难吃的东西?”
周鸣玉琢磨着他怎么今日总这样逾矩,做些太过亲密的事,问些太过亲密的话。
她低下头面无表情地道:“小的时候做粗使,晚了就吃不上饭,有口馊的起码也能顶饿。后来都好些了。不过我不挑食,再难吃的东西,只要是新鲜的,总比馊的强。”
她几口解决完,把骨头放到一边。
杨简抽出自己的帕子,丢给周鸣玉擦手,自己将东西收拾了,去外头就着雨水洗干净双手。
周鸣玉展开帕子一看,愣住了。
这是个普通的棉帕,用的久了,帕子上都起了球,不够柔软,也不够细腻。料子经过太多次洗涤,已然是有些褪色了。但即便如此,也能看出主人使用时的爱惜。
最关键的是,帕子的一角,绣着一枝很小的海棠。
周鸣玉仔细地瞧了几眼,终于确认。
这是自己从前绣给杨简的帕子。
谢惜不喜欢做女工。
谢惜其实是这一代里教养得相当优秀的女孩子,她什么都会做,什么都做得好,但是也有自己的好恶。
她的针线活不错,但她自己不喜欢浪费大把的时间在这上面,所以只是偶尔无聊了,才打发时间着给自己做两个小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