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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写作文杂记(第1页)

写作,就像一场杂技。不同的是,买炸鸡是确定要付钱的,写作却不一定能得到赞许。我,为什么要开启一段写小说的“旅行”了?因为,我寂寞。我个人写作的过程是很无聊的。一个人,对着电脑,敲打键盘,看着心头血,慢慢变成文字,自言自语的,像个疯子。心头血或许换来的是冷眼,是嘲笑,是不被读者接受。我管不了那么多,因为作品发布出去,能不能吸引读者,原本就不是一个作者能够把控的事情。文以抒情,好似自作多情。写的太差,你来嫌弃,我先泪下……最近,通过各种渠道,我看见很多写小说的作家朋友们,都在苦恼一件事情,什么叫爽点?我问了下自己:你爽了吗?我不爽!不爽,发布个随笔,还没人来看,孤孤单单的,像是在玩单机游戏。落笔千言,却丝毫影响不到这个世界,就如同对着树洞低语,国王长了个驴耳朵。也不爽,写作没有出去玩耍来的痛快!实在是很辛苦,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又从未深入了解过网络小说的人而言更是艰难。痛定思痛,我终于给自己想出了个绝妙的主意。那就是把把这些不爽,编一个笑话,拿去给人笑笑,在我的偏见里,就是我个人笔下的爽点。写小说,对于我来讲算是一种修行。如果“修行”的不错,或许还能成为一种收入来源。收入来自各种渠道,各种渠道,也会影响它的多寡。写个小说,收费5毛,读者跑了,这个不能说是写的好。收集几声赞许,没人愿意,这个只能说,是自己写的无趣。还不如,在大街上不小心闯了红灯,被警察叔叔抓了去当义务宣传员,吸引到的目光多。收5毛钱,是为了鞭策自己写作的时候对得起良心。没人赞许,如果我愿意,也可以厚着脸皮把它变成自己小说里面的爽点。假如被抓去当宣传员,路过的行人投来的目光,在我的理解里,应该是我写小说的一条生路。写小说的是我,我是凡人。看小说的,应该是芸芸众生中,还愿意从视频化的现实里面,拿出点时间,来看看文字的人。是人,就都会有感情。文字不能表达,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因为没有影像来得直接来得痛快。文字,只能传递感情,或者传达一种情绪。如果,我能做到,或许可以和愿意看的人产生共鸣,这共鸣,也许是悲鸣,也许是欢歌。大多时候,我做不到,或者,准确的说,几乎没做到过,世界太吵闹,我的声音太小。世界说:你走开。我说:我偏不。为了更好的完成我写小说的“旅行”,我注册了贴吧账号,那里面有很多网文作家也有很多热心的读者。他们每天都在不断的讨论,网文怎样写才算精彩,那些又是雷区。一天,我在贴吧里看到一个吧友,发了牢骚。他对自己心爱的小说发了评论,小说的作者,删掉了他的评论。这位吧友,真心爱这本小说,他花了时间去认真看它。他甚至会为了作者不友好的举动,花时间去写几个字,跑到贴吧来发一通牢骚,有人出来看了他的文字,表达了对牢骚者的理解。这位吧友发牢骚的内容,因为没有事先和他交流,不能复制,只能大概说,他觉得心爱的小说,变水了。他表达了自己的失望,表达了不满。作者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他删掉了他的评论。读者,看了小说,心爱上了,感觉自己认识作者了,他们是朋友了。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训斥自己的朋友,“朋友”感觉到很没有面子,把这种过于直率的读者视为“敌军”。出于我个人对网文作家的认知和对读者的了解,我建议他这样改一下:这几章写的太好了!水都要淹到脖子了,快把朕拉出来,要不咱们就要亡国了。我不清楚他有没有接受我的建议。于是我假设了结果。如果这样写,当然比他写的柔和一些,但是讽刺的意味要强一些。这讽刺,不算温柔!如果,作者还是删掉了这样的评论,那他没把读者当看官,读者也不必把他当成朋友。写小说的作者,当然也必须说服自己:我写的是好东西,是可以感动到这个世界的。如果不是这样,没人敢动笔写小说。看官,或者正确的称呼是读者,他们决定了一本小说的“价值”。这种价值很直接,往往会决定一部小说的“生死存亡”。读者,希望看到能打动自己的场景,能感动自己的人物以及剧情,甚至还希望学到一些自己不会的知识。这些应该就是普遍意义上的读者需求,作者有理由去满足。读者的要求不算过分。你会写字,我也会,为什么我要花时间看你写的字?作家必须精神专注的进行文学创作,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作品能够满足读者需求。供求关系形成,相辅相成,又相爱相杀。我在贴吧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看到了自己写作的毛病。我努力的改了,但是不知道改没改好,这个需要本书的读者,慢慢的来告诉我了……:()有趣的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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