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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缘分啊都是熟人(第3页)

“想不到沈小姐跟我们大伟的女朋友是朋友,真是有缘。不过说起来就气,咱几个连着干了几个大案,忙得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大伟轻轻松松在公安大学习,学习完了还得了个女朋友,有没有天理。弟妹,咱们大伟怎么这么好福气。”

“所以,咱们今天中午这顿,大伟买单,哥儿几个随便点。不仅这顿大伟得请,洪明州这案子后面的事儿都给大伟做。”

听到洪明州的案子,沈渺那筷子的手顿了顿。她挺好奇现在案子到哪一步了,曾庆福已经好几天没来中心了,时间正好是她跟简时序那次夜跑以后。是不是他们抓了曾庆福?曾庆福是不是凶手?

“嗯,进修等于休息,大伟是该忙起来了。洪明州这案子,大伟你看了一晚上,说说。”

沈渺坐在简时序旁边,她那点小动作小表情简时序全看在眼里。

小姑娘好奇案件进展,又不好意思开口。

这案子其实也不是什么机密,沈渺也算是信息提供人,说给她听倒没什么问题。

钟大伟听简时序这么说,瞬间进入工作状态,放下筷子,把知道的信息快速地在脑子里融合分析,然后慢慢道出。

他是队里除了简时序外学历最高的,最擅长在千头万绪中找到方向。不夸张地说,如果重案队没有简时序,那钟大伟就是绝对的脑力担当。

“曾庆福是凶手那是毋庸置疑的,但问题是整个行凶过程说不通,我觉得动机有点牵强。洪明州那天去京大的小公园就是约了他,他们去那里是为了看新目标。他说他和洪明州是因为不同意见起了争执,洪明州羞辱了他,他越想越气,在路上顺手捡了条尼龙绳,倒回去把洪明州勒死了。”

钟大伟说到这里停了下来,转头看向简时序,不知道能不能继续说下去,后面他要说的,有自己的分析和推测,这些都是没证据的,沈渺和夏玖禾不是队里的人,他不确定能不能说。

“不可能,曾庆福不可能和洪明州起争执,不管是什么原因,曾庆福都不可能违背洪明州的意思。”

沈渺没多想,脱口而出了这句话。

“渺渺,你也知道这案子?刚刚他们还说你给案子提供了线索,怎么回事啊?”

夏玖禾夹了片毛肚放钟大伟碗里,又涮了一片夹给沈渺。

“因为洪明州是我们中心的客户,曾庆福是我们总经理。曾庆福这个人是无赖,绝对的小人,利益第一,他没底线,没脸皮,简单总结,权贵的奴才,穷人的皇帝。面对洪明州,他不可能有异议,哪怕洪明州让他吃屎,只要钱到位,他都能咽。所以他说的动机不成立。”

钟大伟听了沈渺的话,又看了简时序一眼,虽然理由不一样,但他赞同沈渺的推测,曾庆福所说的动机不足以让他相信。想不到这个沈渺有点东西。

简时序给了钟大伟个眼神,钟大伟继续说道:

“对,环境证据及鉴证提供的证据都证明人确实是曾庆福杀的,尼龙绳上的DNA,洪明州指甲里的血肉,曾庆福手臂上的抓伤,他对犯罪现场的指认,都表明凶手是他。但是,关键是动机,这个动机撑不起他必须杀了洪明州。”

“如果证据表明是曾庆福杀了洪明州,但动机不成立,这是不是表示……”

沈渺有点不自信,她转头看向简时序。

简时序眼中有笑意漾开,他挺喜欢这样的讨论,“这表示有人想洪明州死,只是曾庆福做了这个人的刀,曾庆福这样的人,能让他出来一条死路走到底的,不是巨大的利,就是被人威胁捏住命脉。”

“序哥,会是谁呢?”

桌上的人除了夏玖禾都放下了筷子。

简时序没着急开口,钟大伟和沈渺,他倒要看看,谁先说出来。

钟大伟:“熟人!”

沈渺:“曾庆福的儿子!”

两个人同时开口。

易泽“啧”了一声,在他序哥面前,他时常觉得自己没脑子,算了。

他重新拿起筷子,一边涮菜一边对夏玖禾说:“算了,弟妹,我们不加入他们,咱们边吃边听。”

简时序双手在胸前交叉:“怎么说?”

沈渺:“曾庆福的儿子。曾庆福离婚很早,老婆是接了几个,但只有原配有儿子,平时他从不提儿子,但我看得出来,他唯一在乎的就是他儿子。对方不管是谁,一定是拿捏住了他儿子,去查曾庆福的儿子。”

钟大伟:“这个熟人能拿捏曾庆福,一定是很了解洪明州。”

简时序点点头,“对,但同时你们都忽略了一个最可疑的地方。”

“嗯?”

“嗯?”

“洪明州必须死,谁会想洪明州死,而且是非死不可。这些女孩、他的变态行为、包括曾庆福,都只不过是他被他利用的工具。”

“所以,你们都忽略了,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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