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拉扯中,两个人对彼此都有了些许的好感。
赵明对李美华说道:“这周日你有空吗?如果有空的话,咱们可以去公园溜达。
李美华装作羞涩的样子,“行,那好吧。”
在周末之前,李美华又和街坊邻居开口说要借一套衣服。出去和别人约会可不能太寒碜,没了钱,李美华的高傲还是存在的。
街坊邻居并不想借给李美华任何东西,毕竟这个女人好吃懒做,平日里也是对他们一副爱搭不惜理的样子。不愿意和这样的人交往呢。
邻居不借,李美华还不高兴呢,她哼唧“不借就不借,当谁愿意和你们借呢?记着,人都有落魄的时候。现在我落魄了,但不代表我以后会一直落魄,等我以后有钱了,我让你们高攀不起。”
“行行行,那等你以后有钱再说吧。”
邻居砰的一声,将大门关上,她才不想理会这个疯女人呢,平日里孩子哭了闹了,她都懒得理会,现在还谈以后会有光明的未来?怎么可能呢?
李美华很生气,她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然后去供销社买了一套好衣服,买了点胭脂水粉,例如雪花膏之类的,等到周末的时候,她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和赵明约会。
约会自然很完美。
赵明和李美华两个人都是有些恋爱手段的人对,对于约会这样的事情,他们简直驾轻就熟,早就刻在了骨子里。在彼此完美的掩饰下,两个人都觉得对方是自己今生挚爱。
都这样了还不是今生挚爱是什么。
李美华有一种她找到了当年初恋的感觉,因为初恋就是这样,初恋带给她的感觉懵懂而美好。而且初恋给了她世界上最美好的恋爱的感觉。也就是因为当初的初恋是如此的让她难以忘怀,所以她才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在和别的男人相处中,都想从他们身上找到一点初恋的味道。在她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李美华觉得自己现在终于找到了当初的那种悸动。
感觉就是无价之宝,它会让人变得年轻,也会让人充满少年气。
赵明也是同样的感觉。当年妻子和他都是彼此的初恋,妻子长得漂亮,是镇上有名的大美女,而他就是个穷小子。
大美女爱上了穷小子这样的童话故事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他身上。
刚开始两个人谈恋爱都很羞涩。
然后很快他和爱人并都陷入了热恋当中。
陷在热恋中的人,看对象的目光都带着滤镜,哪怕他们拉屎放屁那都是带着香味儿的。
那段日子很美好。以至于赵明有一阶段都认为初恋就是他的白月光,是红玫瑰。然而他们结婚后,面对生活中很多琐碎麻烦的事情,彼此的本性暴露过后,赵明渐渐怀疑他当初追求初恋要的是这样的结果吗?
不是这样的。
日子越来越沉闷,他越来越看不上初恋,也越来越厌恶这段感情。
后来直到爱人离世之后,赵明终于如释重负,他觉得自己终于脱离了苦海。
而在今日他和李美华约会之后,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是这样的,李美华才应该是他应该去追逐的人。李美华幽默大方,温柔懂礼。
如初恋那样的白月光,在这一点上和李美华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这是最让赵明感到畅快的地方。
这一刻,赵明觉得自己追求李招娣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