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绝对承认他在过度保护他哥,只是他哥刚被搞完,别说翻墙,搞不好连走路都走不稳。还是互换身份吧,让他哥安安稳稳地走出校门就好,翻墙就让他来。谁知道林暮理由比他更充分:「你都说我走不稳了,那要怎么回教室?」林暮请假的那节课正好是班主任负责的语文课,现在林朝要早退,就必须回去教室找当节课的老师请假。不幸的是二中作为市重点,占地面积极大,从器材室到教室至少有十分钟路程,林朝的教室更是在五楼。无奈之下,林朝只好护着他哥翻墙,在下面稳稳地接住人,再翻墙回去,吭哧吭哧地跑去办公楼又马不停蹄从正门出来。请假过程异常顺利,反正林朝上课都不学习,老师也担心林暮一个人在家没人照顾,爽快地批了假条。至于林朝是怎么在上课的时候知道林暮请病假……老师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意思意思地训了两句,就放他离开了。「林……朝,是吧?你可以走了。」安保亭的叔叔看了一眼请假条,核对了一下校务处印章的日期和学生姓名,放了人出去。填完离校时间的林朝直起身,背着书包离开。经过安保亭叔叔时,他突然停了下来,伸手指了指自己刚填的名单:「叔叔,我叫林朝,朝暮的朝。」那张纸的最底下,赫然是两个上下并排的名字。林暮。林朝。林暮没有发烧,林朝也不必照顾哥哥,离开学校的他们不急着回家,悠哉悠哉地到处逛了逛。他们先去了菜市场买菜。这可是难得的好机会,通常等他们放学回来,菜摊里的菜都卖得差不多了,也没什么选择的余地。平日里林朝翻墙出去,不是为了去网吧,而是去市场抢新鲜的菜。不过他记得林暮说的,选的时间都在中午,绝对不翘课。买完菜回来一般还有十五分钟,十分钟够他吃完林暮给他买的午餐,剩下五分钟可以用来亲嘴。以前他试过先亲嘴后吃饭,结果往往是赶时间扒饭时不小心噎着。虽然星期天也能买菜,但一次性买到下周五的话,食材就会闷得不新鲜。所以林朝选在星期三翻墙,反正一星期翻一次也不是很辛苦。要是让特意延长午休时间的校方知道两兄弟的所作所为,大概会后悔当初的改革。至于不买菜直接下馆子,也不是不行,但他们都更倾向把钱省下来——这钱不是他们赚来的,是学校资助的,以后也要还回去。到了菜市场,不怕挤的林朝带着钱包和家庭主妇们投身战场,出来时一脸骄傲地展示战利品,还有摊主阿姨见他人帅嘴甜多搭的葱姜。林暮就一边笑着,一边帮他拎过最重的袋子,自然引起林朝的一阵不满。回去时他们路过文具店,林朝怕鱼腥味弄脏人家地方,就在在门口等他哥补充文具和笔记本,然后再一起回家。学生们都待在学校的午膳时分,两个长相一模一样帅气的男生并排走在路上,不免吸引许多眼球。但林朝一点都没在怕,旁若无人地和他哥说话:「哥我告诉你,这条鱼超新鲜的,刚才买它时还溅了我一脸水,回去以后咱们就把它给煮了,你想清蒸还是红烧?」远离人群,林暮放松了很多。他想了想,说:「既然这么新鲜,那就清蒸吧。」「好嘞,家里酱油好像快用完了,等会路过林伯的杂货店时再买。」林暮勾起嘴角,柔和的目光只映着一个人的身影:「嗯。」回到他们长大的筒子楼,两兄弟一起在厨房里捣鼓午饭。双胞胎终究是有些共同点的,比方说在厨艺上的天赋,那可是乌龟跟鳖比赛跑,不相上下。好不容易准备完,两兄弟都在炎炎夏日里热出一身汗来。林暮在吃饭的缝隙里偷偷抬眼觑着他弟,食不知味,满嘴都是淡淡的甜意。「喂喂喂,吃归吃啊,警告你不许动手动脚的。」林朝一把抓住都探到他腿间的脚掌,在脚心挠了挠,痒得对面瞬间抽回脚。林暮脸还是红的,刚才在厨房里热着还没退。收回脚的他默默低下头,有点不开心地戳戳碗里的饭,不说话了。林朝瞧他那小脾气,忍不住笑了一声,慢悠悠地补充:「但是吃完饭后可以,反正都一身汗了。」「真的?」林暮双眼骤亮,心情肉眼可见地转晴。「真的,我哪次骗过你了。」林朝托着腮,偏头看着他哥:「但你不做卷子了吗?一天不做,进度会落下很多吧?」「不会,我已经开始自学高三课程了。」兄弟之间最怕比较,但林朝林暮显然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