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门特区要说最为美味的那肯定得是海鲜,这大半夜能来上一顿热气腾腾的粥底火锅,那简直太棒啦!”明志领着可儿和美美悠然地漫步在金水大酒店内的步行街上。金水大酒店内的步行街宛如一座梦幻的童话小镇。街道上方的人造天空,如同一幅永不落幕的绚丽画卷,让人仿佛置身于永恒的白昼之中。街道两旁的店铺风格各异,有的如古老的城堡,散发着神秘的气息;有的似华丽的宫殿,彰显着尊贵与奢华。店铺的橱窗就像一个个神奇的魔法盒子,展示着令人心动的珍宝和精美的商品。虽然已经是半夜了,但对于不夜城的水门来说并不会很冷清,依然有三三两两的路人悠闲的逛街。“粥底火锅是什么呀?难道是用粥做成的火锅?”可儿这是第一次来到水门,甚至是头一回来南部沿海地区,所以对这种特别的美食不太了解,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地问道。还没等明志开口回答呢,美美迫不及待地抢着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涛哥带我吃过。粥底火锅就是以香米粥作为锅底,等粥煮得浓稠细腻的时候,就可以把各种新鲜的海鲜、肉类、蔬菜放进去煮啦。粥底能锁住食材的鲜味,让它们更加嫩滑爽口。而且煮到最后,这粥吸收了所有食材的精华,那味道,简直绝了!”可儿听得眼睛发亮,兴奋地说:“听起来好有趣,好期待呀!”明志微笑着补充说道:“没错哟,粥底火锅不仅吃起来相对清淡,不容易让人上火,还特别养生呢。咱们今天定要好好地品尝一番。”言罢,明志赶忙让光脑小明在网络上搜寻了一家口碑甚佳的海鲜粥底火锅,巧的是,这家店的位置就在金水大酒店之中。这家名为“锅心”的海鲜粥底火锅饭店距离不算太远,步行大概也就十多分钟的路程。此时已至深夜十二点多,令人惊讶的是,这家海鲜粥底火锅饭店里居然还有不少食客。虽说没有爆满的景象,但也有几十桌的客人正在享用美食。明志三人寻了个空位坐下,随后唤来服务员开始点菜。明志堪称大胃王,他点了各种各样的食材,诸如各种牛肉、脆皖鱼、罗氏虾、大闸蟹、生蚝、鱿鱼、丸子、花螺、蔬菜、菇类、腐竹,还有凉拌小菜,满满当当点了一大桌子。最后,又点了三个粥底,粥底火锅讲究的就是一人一锅。没用多长时间,服务员就将粥底锅子和菜品全部上齐了。望着满满一大桌的菜肴,可儿和美美不禁有些发懵。明志笑着介绍道:“各自按照自己的口味来吃,先下海鲜类的,像白蚬、虾、墨鱼丸之类的,接着是肉类、丸子类,最后才是蔬菜类。”听明志介绍完毕之后,美美急不可耐地率先往粥里放进了两只大螃蟹。可儿则是学着明志的样子,先放入虾和墨鱼,而后才是螃蟹。在那滚烫的白粥中,各类海鲜宛如被赋予了魔法,鲜虾变得红彤彤的,螃蟹的蟹壳逐渐变得橙红,墨鱼洁白的身体微微卷曲,白蚬张开了壳,露出鲜嫩肥美的贝肉,泛着诱人的光泽。这些海鲜在粥中翻滚,散发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滚烫的白粥中,海鲜短短几分钟便已熟透可以食用。美美最为心急,她已然饿了整整一天,还没等螃蟹完全熟透,就迫不及待地将其捞了出来,根本顾不得烫嘴,直接上手就大快朵颐起来。看到美美已经开始动手了,明志和可儿自然也不再客气,他俩同样饥肠辘辘,直接开吃。为了吃得更加酣畅淋漓,明志更是叫了二十几瓶啤酒。南方人的酒量通常不大,看到明志他们只有三个人,其中还有两位是美女,居然要这么多啤酒。服务员再三询问是否确定无误之后,才去下单。服务员哪里能知晓,瞧着身材苗条的美美,在喝酒方面可是个厉害角色,这二十几瓶小瓶啤酒,她独自一人便能轻而易举地解决掉。需知,在明志还是普通人的时候,他和可儿两人加一块儿喝啤酒,都压根不是美美的敌手。这家粥底火锅着实地道,锅底采用的是上好的毋米粥水。”明志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还抽空为可儿讲解。“这毋米粥啊,可不是没有米的粥,而是把米煮至融化,融化得看不见米粒的粥。这上乘的毋米粥水不但米交融得当、浓稠洁白,还细腻柔和如一,宛如牛乳一般。”可儿满脸好奇地问道:“这么有讲究呀,我还以为就是普通的粥呢。我这还是头一回用粥来涮火锅,真有意思。”“粥底火锅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此,它沿袭了生滚粥的原理,以毋米粥作为基底,虽说没有米粒,可粥水在保留米香的同时,又具备一定的稠度,比水的密度大,能够充分锁住食物的水分。如此一来,粥底火锅既不会出现粘锅的情况,粥水的存在又能让食材变得更加柔滑,减轻肉腥和海鲜的腥味,粥底火锅能够最大限度地留存食材的原本滋味,尤其搭配上这新鲜的海鲜,那绝对是味道鲜美、肉质嫩滑。”明志接着滔滔不绝地介绍着。,!“老板你和涛哥怎么说的一模一样,你们是一起上的美食品鉴班吗?”刚吃完一只小青龙虾的美美,习惯性的调侃道。“闭嘴,吃你的龙虾!”明志翻个白眼,然后继续殷勤的给可儿讲着粥底火锅的各种吃法。三人正吃喝得痛快,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两位美丽的小姐你们好。”说话的是一位身穿名牌、手戴名表浑身散发着财富气息的年轻人,他的目光紧紧盯着可儿和美美,嘴角挂着自以为迷人的微笑。“我叫李耀宗,认识两位美女真是荣幸啊,不知道能不能认识一下交个朋友。”他说着,自顾自地拉过一把椅子,就要坐下。正吃得过瘾的明志一脸不耐烦的说道:“赶紧滚,没看到我们正在用餐吗?”李耀宗斜睨了明志一眼,轻蔑地说:“这位先生很不友善啊,我可能没有介绍清楚,我叫李耀宗,李家的李,金水大酒店的李家。”明志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他笑着问道:“李耀宗?你和李耀祖什么关系?”“那是我大哥,你认识我大哥?”李耀宗皱着眉头问道。他是刚才加完朋友聚会回来的,本来是饿了想吃点东西,可意外的在竟然看见两名大美女,作为花花公子的他这哪能放过啊。李耀宗心里暗自嘀咕:“这个男的居然认识我大哥,这下可麻烦了。”呈现在他眼前的这两位美女,皆五官精致,气质更是清新脱俗,绝非平日里围绕在他身旁那些莺莺燕燕的名媛所能相提并论。尤其是其中那个嗓音富有磁性的美女,这气质干练中透着一股高贵,想必应是职场精英之类的人物。这恰是李耀宗最为钟意的类型,依着他的性子,是绝对不会错过的。“算认识吧,不是太熟。”明志淡淡的回了一句,然后继续吃饭,顺手还给可儿夹了一只鲍鱼放在她的粥锅里。可儿眼珠转了转,随即脸上绽放出甜美的笑容,用磁性的声音娇嗔地说道:“谢谢哥哥,你总是这么贴心。”高贵的气质如空谷幽兰,娇嗔的语气似春风拂柳,特有的磁性声音像夜莺吟唱,这种极致的反差令李耀宗的心脏犹如鼓槌重击,怦怦直跳个不停。他越瞧着可儿,那目光便如胶似漆般难以挪开,心中的喜爱也如潮水般越发汹涌澎湃。最终,他下定决心,不再顾虑自己的大哥,为了这心仪的极品美女,哪怕遭受大哥的斥责,那也是心甘情愿的。李耀宗心想:这家伙既然说了跟大哥不熟,那就好办了。看这男的穿着普通,想必也不是太有身份的人,自己只要略施点手段一定会抱得美人归的。“即便不太熟那也是朋友呀,既然是我大哥的朋友,那几位这顿饭就由我来请了,权当是略表地主之谊。”李耀宗颇为大方地说道。“你这人啰嗦什么啊!都说了我们在吃饭呢,你能不能走开呀。”美美向来最反感这类富家子弟,在她看来,这样的人不过是仗着出身好,根本没一点真本事。在美美的心中,最:()魂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