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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说着,轻一拍手,身后江两鬓听令上前,众人一时齐齐向他看去。

江两鬓走到恰当位置,立定,将手上端着的物事示与众人:一个托盘,上面放了一筒玉筹,一筒铜签;两筒之间,还有一个手鼓,一株金花。

熊浣纱:“单是说话太过无趣,既然有酒,不如——”

“我们来行酒令吧。”

唐时行酒令有三样,分别叫做律令、骰盘令和抛打令。

律令,只需动口无需动手,文雅些的,便对诗文,粗俗些的,说两句绕口令也能玩到一起;骰盘令,顾名思义——掷骰子的。那时的骰子与一千两百年后的并无太大不同,都是六面体,还用来下“双陆”棋——把骰子掷在盘子里,看得采多少,以此决定谁劝酒、谁罚酒、罚几杯。

熊浣纱决定玩的,是最后一个:抛打令。这抛打令不仅动口动手,还得将脚也用上——第一步是“击鼓传花”,“花”可以是香球杯盏,也可以是酒筹花枝;筵席间就以这些器物巡传于宾客之间,配合乐曲巡传始终,乐曲结束,器物在谁那里,谁就是行令之人——也便是要来劝酒的。

“我们今天玩的,第一步还是一样,以这枝金花为巡传器物。”说着,熊浣纱走到江两鬓跟前,将后者托盘中的金花拈起,“至于乐曲——我们这位胥吏,会击打手鼓,诸位只需配合手鼓节拍进行传递,手鼓一停,巡传结束,手拈金花未递出者,就得帮我们劝酒了。”

接着是第二步。按照寻常抛打令,行令之人确定,第二步就要他立起,选择劝酒对象,以“送、摇、招”等动作跳一支“抛打舞”,以此进行劝酒。

不过,熊浣纱想玩的,则稍有不同。

“‘抛打舞’就不必跳了,我们换成发问——谁劝酒,谁就站起来,对着他怀疑的人,问出自己的问题,就像诸葛郎君刚刚对韩郎做的那样。”熊浣纱娓娓说道,“注意,劝酒者的问题,须带有自己怀疑的客观依据。还是那句话,‘理由充分,论据充足’,问题太过牵强,在我们御史这里,是过不了关的。”

抛打令第三步,劝酒对象——即被行令之人选定的饮酒者,这时候得站起来,作“摇”动作表示推辞,就像刘颁在《中山诗话》写的那样:“唐人饮酒,以令为罚……大都欲以酒劝,故始言送,而继承者辞之,摇首接舞之属,皆却之也。”

为了纠人,熊浣纱同样对第三步做了更改。

“被劝酒者跟着立起,不必动作,要做的,就是回应劝酒行令者发出的提问。”

“回答也是那八个字,‘理由充分,论据充足’,如果回答有漏洞,劝酒者可以继续追问,直到对方答不上来为止——真答不上来,劝酒者劝几杯,被劝的就喝几杯。”

“但是被劝酒的不是只能被动回答,我们要补充一条规则。”熊浣纱加重了咬字,“在回答劝酒人问题的基础上,被劝酒者也可以进行反向提问,当然,不能超过击鼓时间——一般劝酒和被劝酒人确定之后,击鼓会持续三十五响,两人的互问互答,必须在这三十五响的时间之内——如果回答不上被劝者的反向提问,劝酒者落败,这杯酒由劝者自行消受。”

这条规则一出来,在座举子的脸色更显凝重。

也就是说,劝酒行令人在选择自己劝酒对象的时候,必须慎之又慎。首先当然是要保证自己能说出合理的怀疑理由;其次,还得估量对方对自己的怀疑程度,如果碰上个打算反咬的,自己辩解不清,那可真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有劝酒成功或防备成功的,得玉筹一枝;劝酒失败或防备失败的,得铜签一枝。”熊浣纱敲了敲托盘上的两个竹筒。

“最后结算,玉筹多于铜签者,回场续考;铜签多于玉筹者,弃考待审。”

这个规则,防备方面的奖惩好理解,反倒是劝酒方面——为何劝酒成败也要奖惩?

在熊浣纱的侦探游戏下,劝酒实则就是纠人疑点。要纠得好,必须得有一层:自己是清白之身,这样才能心无旁骛;真要心里有鬼,满心思想的都是如何防备,压根关注不到别人身上去。自己的疑点如数家珍,但要去纠别人的就难了。

所以,好的发问,往往比好的回答更为要切。

规则制定完毕,还得确定下酒局的管理角色。行酒令一般要设三个人,一个“明府”,由资历最高的人担任,可以决定每轮酒令的始终时间;一个“席纠”,负责行酒过程的具体组织与操作;最后一个“主罚录事”,负责跑腿倒酒,谁输了,就上去把谁的酒杯灌满。

“我来做‘明府。’”熊浣纱道,“越御史和陆御史做‘席纠’,这位礼部的胥吏郎君,就辛苦点,做‘主罚录事’,帮忙击鼓和罚酒。”

到此一切宣读完毕,残余规则,只待场上变数再作补充。

江两鬓将托盘上的金花交给了座位靠外的张龟寿;后者战战兢兢接过,两指拈花,颤个不停,好似是把淌血的刀;林羌笛也离开座位,捧着玉筹铜签,立在八人正中的位置,端端然像个宣旨的,那八人犹自坐着,却像匍匐在他面前。

谁会是第一个劝酒——他会劝谁?他劝的,就是他怀疑的人么?

会不会有人劝我?如若被劝,我该如何应对?如若被劝,我要不要反诘问回去?

一连迭的问题,纷繁浮在八人心头。

一记口哨亮起——是熊浣纱撮嘴发出。

“御史台诘问抛打行酒——”

“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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