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见牧归上下打量他心中说不出的烦躁。牧归看他的眼神滚烫,和魔教的发现有人在自己地盘上找场子一样,他快被戳穿,汗毛倒竖。
这种眼神他见过很多,每次见到都不会有什么好事。脚尖踮起正欲后退,他忽然发现牧归不见了。
人呢?
风停树静,他只能听着自己略有些粗重的呼吸声。
下一秒,他的肩搭上一条手臂。
手的动作很轻柔,像蜻蜓在水面的一点。牧归搭在他身上的动作自然,就像是碰着老友,让他心中生不出排斥,反倒觉得和谐。
牧归的神情和她的动作一样柔和,虽然是搭着,实际上只是虚放,老板无需承受她手臂的重量。
老板有些迷惑。他不认为方才咄咄逼人不断追问的少女会有这么轻巧的动作,有这么贴心的举动,也不认为她会武功。
他最初遇见的她如同一场梦,
温柔搭在他肩上的人温柔地开口:“人证有了,当事人有了。事不宜迟我们出发吧。”
“出发?”
“是啊,去县令府,再晚点他们就要更衣睡觉,进去有辱斯文。”
牧归带着他往前走,走了几步老板才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逼出一声惨叫,迅速打掉她的手,连退几步直到后背抵住墙面才停住。
老板不住喘气,惊疑不定地看着牧归。
错了,全错了。温和的牧归是梦,温柔磨刀的牧归才是现实。自己差点就被她害惨,散去钱财再丢人,不光丢人还丢人。
牧归坦荡。她没做亏心事,理直气壮。
“。。。我们此前从未见过面。”
末了,老板长叹一声,有些颓然。
他知晓事情发展有些诡异,换做以前他不会信,但现在他不得不信。
仅凭牧归这个“证人”,别说让官府信服了,就连让他信服都做不到。
除非。。。她手上有证据。
“您是怕去报官人家不信吧?这个容易。”
牧归从袖中掏出金块,老板瞟见,皱眉道:“拿这个当证物?还是。。。”
他做了个“收买”的口型。县府各职位俸禄不一,一些较低的便动了歪脑筋,会在职务之便提供一些“方便”。这是商人间公开的秘密,他没料到牧归也知道。
金子块头挺大,他估计大概有十两。成色也好,就算是在西凉也能卖个好价。在这个小地方则是会被供起来的程度。
朱家他记得没那么有钱,那这金子。。。。。老板看向牧归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探究。
“这金子是我从歹人身上抢下的。”
“嗯。”
“所以严格来说,它曾经是您的东西。”
“它不是个很好的证物。不能表明身份的,甚至上头没有痕迹。”
老板忍不住提醒她。他真心认为牧归只要将它拿到官府,里头的人会扣下并让她回去,最后不了了之。
尤其是曾经属于他的东西一点价值也没体现就给人拿去,简直是他商史的大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