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的雾渐渐散开,阳光冲破。
但五金街依旧是灰蒙蒙的。
时易看见从前面的居民楼下走出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他手中的酒瓶还在滴着液体。
滴答,滴答,滴答。
滚落在地上,顺着斜坡往下流去,混合着刚才的一盆脏水,淌过时易干净的新鞋,划进污臭的下水道。
那是时易的生日礼物。
现在被迫充分的浸润在五金街中。
他看到自己的父亲将酒瓶随手一扔,裂开嘴,对着自己露出笑容。
那天,时易学会了一个新词——
煞星。
是在宋家保姆的嘴里听来的。
时易闭上眼睛,宋谦断掉的腿清晰地出现在眼前。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现实。如果是梦境,那他在梦中是个小王子,住在一座城堡里……可是为何结局变成了这样。
从五岁之后,时易再也没有过过生日。
没有任何一只生日蜡烛为他亮起,相反地,燃尽的蜡烛变成了一种悼念。
他有时候会想,到底是从未得到过更好,还是得到了又失去更好。
时易得不到答案。
他再也没有从噩梦中醒来,活着的每一天都变成了赎罪。
故事讲完了,这似乎用尽了时易的全部力气,血流得太多,他沉沉地睡去,蹙着英俊的双眉,紧紧拉着辛念的手,似乎生怕她会消失不见一样。
辛念抹掉眼泪,趴在他没有受伤的那个肩膀上轻轻闭上眼睛。
“见到他了?”
宋合礼将茶杯放在沈漪书桌台上,轻轻地问。
“合礼……”
沈漪轻轻垂下眸,看上去柔弱又美丽。
和她做夫妻将近二十年,宋合礼再了解不过自己的妻子,她看上去柔软,实际上比任何人都要坚韧,她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家立足。
他阖上双眼,将眼中的情绪遮住。
如果说自己把她囚禁在自己身边,让她离开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在世界上生存的话,那么沈漪其实也有了同样的方式让自己深深地痴迷于她,没有她便会活不下去,永远不会离开她。
他很清楚,沈漪并非不爱自己,哪怕恐惧也是深刻的。
宋合礼不在乎妻子的内心是多么复杂,他只要他们之间的的情感是浓烈的。只要是这样,他们便永远不会分开。
他将双唇深深地贴在沈漪修长的脖颈上。
淡淡的茶香萦绕在她的身边。
“我指的是时雨。”宋合礼似乎是笑了,将她的头发撩在肩颈之后,“你早就见过时易了,不是吗?陈家那小儿子在藏城出事,就是时易救下的,小漪……你别骗我。”
提起时雨,沈漪变得更加沉默,那是她曾经最深的痛苦。
宋合礼俯下身,将沈漪手腕上的表摘下来,轻轻抚摸着一块娇嫩的皮肤。
那里曾经刻着时雨的姓氏,当年嫁给宋合礼的时候,洗掉纹身的技术还不够高明,无法干净地清除掉,宋合礼觉得刺眼,便让沈漪做了手术,令人给她换掉了手腕那处的一块皮。
“……”
“还是我儿子了解我,小漪,我知道你今天又让时雨看见了,我真的嫉妒得发疯,我不会让他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一分钟。”
“……嗯。”
“明天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