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鹫小说

秃鹫小说>大航海时代中华美食横扫欧洲 > 第82章 打猎(第1页)

第82章 打猎(第1页)

费尔南多说:“你们自己挑,还是我帮你们选?”闵悉笑着说:“自然是阁下帮我们挑,我们又没打过枪。”费尔南多说:“都用簧轮猎枪吧,这是目前最好的猎枪。闵,给你一支德国造的。云,你拿这支法国造的吧。我用这支英国造的。”闵悉好奇地问:“阁下这枪都不是本国产的,是怎么弄到手的呢?”“自然是从制造商手中买的。”费尔南多说着,给了他们一人一个弹药袋,“里面已经装了弹药了,背上。”这比闵悉想的要简单得多,他原以为各国枪械管得比较严,不允许卖到外国去呢,看来将来他想买枪,应该也是可以办到的。闵悉激动又兴奋,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也能背上猎枪和子弹去打活物,他不是没开过枪,但军训打靶时开的是全自动步枪,教官们已经装好弹药,人过去趴那儿开枪就行了。这个枪却全都需要自己操作,这体验对一个男人来说别提多刺激了。云霁拿到枪,就开始捣鼓,费尔南多连忙制止他:“别在这儿弄,一会儿出去我在院子里教你们怎么开枪。”到了户外,确定周围没人,费尔南多这才开始教他俩如何装弹药,如何瞄准,如何开枪。簧轮猎枪虽然不如后来的自动步枪发射那么快速,但已经极为接近自动步枪了,它类似于打火机转轮原理,靠弹簧驱动铁片快速旋转,与矿石摩擦起火花,点燃火药,再催动子弹从枪管里射出。闵悉倒是一看就明白了原理,不过这个制作十分精巧,大概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做了。好在大明应该也有精于此道的工匠,弄几把枪回去给他们拆解一下,理应也能复制,至于能不能改善,就要看运气了。簧轮猎枪的射程大概在两百到三百米之间,不算远,跟大明的射手比起来,射程优势并不明显。然而枪的射程上限远不止于此,而弓箭的射程几千年下来变化并不大,还取决于射手的身体素质,枪则不局限于此,所以枪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闵悉的射击水平一般,虽然他经验比云霁丰富,但还是比不上有功夫在身的云霁。云霁只放了两枪,就掌握了射击要领,并且能准确估算出枪管与目标的误差,几乎弹无虚发,这就是天赋。男爵骑马,让车夫赶车拉着闵悉和云霁二人,闵悉本来想骑马过过瘾,但想到回来的时候还得让车夫送,就算了。他们去的是费尔南多家族狩猎场,说是狩猎场,其实就是整片山地都属于公爵名下,被圈定起来供家族人狩猎,平民不允许来此狩猎和采集。这么大一片山林,就他们一家子狩猎,真爱打猎的也没几个,所以猎物是非常丰富的。上次公爵生日宴,闵悉说要鹿蹄筋,他们就跑来打了好多头鹿。到了地方,闵悉下了车,看着茂密的山林,笑着说:“我今天大概率是来凑数的,你们加油,打到猎物我来烤。”“没事,看我的。”云霁淡淡地说。费尔南多说:“你说烤什么最好吃?”闵悉问:“都有什么动物?”“野猪、野山羊、鹿,还有松鸡、鹧鸪和野鸡。我一般都是打野鸡比较多。山里还有狼和猞猁。不过这两种和野猪我们一般不打,比较危险。”费尔南多说。闵悉想了想,说:“山羊和鹿都可以,野鸡也行。”“那就打这几样。”三人扛着枪进了林子后,费尔南多跟他们分开了,把猎狗也带走了,他对这里环境比较熟悉,知道哪儿有什么猎物。闵悉就跟云霁在一起,他不在乎自己打到什么猎物,他愿意来打猎,是为了摸枪。分开不久,就听见林子里响起了枪声,闵悉说:“男爵找到猎物了,不知道打中没有。”云霁突然“嘘”了一声,闵悉停下来,云霁朝前面的灌木丛里指了指,闵悉用气声问:“有东西?”云霁点头,端起枪开始瞄准,闵悉则慢慢蹲下身,免得动静太大惊动了猎物。约莫过了两分钟,只听见头顶响起扣动扳机的声音,扣了两下,才传来“砰”的声响,看来簧轮猎枪打火也不那么好打。一只灰色的野鸡从灌木丛里扑腾出来,然而没飞多远,就坠落在地扑腾起来。“哈哈,打中了!”闵悉兴奋地叫着跑上前,追到了那只受伤的野鸡,一把抓起来,“七哥,快看,打中了它的翅膀!你枪法太准了!”云霁已经装好了弹药,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下次猎物让你开枪吧。”闵悉说:“行,我也试试打猎的滋味。”他们找到的第二个猎物是一头鹿,闵悉转头轻声问云霁:“真让我打?”云霁点头:“你开枪。”闵悉朝着那头鹿瞄准,又看到那只鹿大眼睛怪漂亮的,便稍稍又移了一点枪头,连扣三下,才点上火,“砰”声响后,那头鹿闻声受惊,快速跑开。云霁正要补枪,被闵悉抬手抓住了枪杆:“算了,七哥,让它走吧。”,!云霁明白过来:“你故意的?”闵悉说:“前段时间公爵寿宴,他们为了取鹿蹄筋杀了好多头鹿,让它们再休养两年。”“没想到九弟考虑这么周全。”云霁说,“那就不猎鹿了,打点野鸡就行。”“嗯。”闵悉后来又放了两枪,一根毛都没打着,倒是云霁又猎到了一只兔子和一只鹧鸪。觉得也够吃了,就沿路返回了,费尔南多也下来了,这家伙够狠,居然打中了一只野山羊。山羊肯定没法在野外处理,于是便带着猎物回到男爵的庄园,在院子里点起了篝火,烤起了全羊。费尔南多拿出了自己珍藏的美酒,要和二人分享,居然还是绍兴的黄酒,也不知道是哪年带到这里的。云霁看到熟悉的美酒,也没推辞,还没等肉烤好,就开始和男爵推杯换盏起来。闵悉因为要烤肉,喝得有点少。夜色笼上来,半轮皓月挂上天空,让人觉得这月跟故乡的月也没多大不同。酒不醉人人自醉,云霁喝着故乡的酒,忍不住吟起诗来,从“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到“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再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到“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闵悉还是头一回听见真正的古人吟诗,还别说,挺好听的,很有韵律。费尔南多喝得上头了,本来还有点吵嚷嚷,听到云霁吟诗,就安静下来了,歪着脑袋听着,嘴里还时不时张一张,如果凑近了仔细听,其实他是在学云霁念诗。费尔南多走到闵悉这边来:“云念的是什么呢?”闵悉说:“他念的是中国的古诗词。”“真好听!”费尔南多说。“是的,意境也特别美,你若是感兴趣,可以学一学中文,了解一下中国的文化和思想。”闵悉说。“好,反正我也闲得很。”费尔南多笑着答应了。今晚的酒很好喝,烤羊肉也很美味。云霁最后喝醉了,回去的时候,靠在闵悉身上,搂着他的胳膊,将头歪在他的肩上。闵悉说:“七哥,你是不是想家了?”云霁没有回答,只是闭着眼睛说:“九弟,幸亏有你,有你真好!”闵悉有些怅然,到底还是自己任性了,拖着他在异国他乡漂泊。翌日云霁起来,止不住有些头疼,想起昨晚的事,他还保留了上车时的印象,后来怎么回来的,怎么上楼的他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已经换成平时睡觉时的寝衣了。他嗅了嗅自己身上,好像没太浓的酒味,显然是被清理过了。云霁看着闵悉:“九弟,你帮我换的衣服?”正在梳头的闵悉说:“不然呢?你已经睡死了,怎么都叫不醒,所以澡都没洗就扛你上楼来了,衣服帮你换了,大致帮你擦了一下,别介意啊。”“我介意什么?九弟别怪我酒后失态就好。”云霁说。闵悉摆手:“那倒没有,七哥的酒品还是很好的,喝醉了只是睡觉,也不发酒疯。”云霁松了口气:“那就好。”幸亏没趁喝醉酒乱说什么。闵悉三两下将发带缠紧,问:“七哥,你觉得昨天那猎枪怎么样?”“还不错。就是点火还有点不太保障。”云霁说。“这个确实需要改善,应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你觉得和弓箭相比,哪个更好?”闵悉问。云霁说:“对我来说,自然是弓箭更好。没有那么多不确定因素。”“可是这个枪它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后技术改进了,还可以瞬发甚至连发,连射程也会更远,精准度也会更高。这点弓箭就不行,它是有上限的,哪怕是再勇武的射手,射程也有限。”闵悉说。云霁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闵悉说:“昨天听男爵的语气,好像要弄到枪也不是什么难事,跟制造商买就可以了。等我们回去之前,我想去买几把带回去给咱们大明的军械匠研究一下。”云霁看着他,突然笑起来:“九弟,我有时候觉得你是朝廷的钦差,事事处处都在为朝廷考虑。”:()大航海时代:中华美食横扫欧洲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