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这话错了。”
云翎说道,少年英气尽显,一双杏眼亮晶晶的,笃定地说:“她记得阿回,只是不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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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夫的梆子敲过三巡,明月皎皎,夜深人静。
宋沛宁翻来覆去,仍然没有半点睡意。
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自己还在临舟老家的时候,偶尔也会有这样睡不着的晚上。
如果睡不着,只要她轻轻叫一下,阿回就会揉着惺忪的睡眼爬起来,整晚地陪她说话。
阿回是男孩儿,爹爹不让他晚上进她房间,阿回就趴在她房间外的窗子上,用两只细瘦的胳膊抱着窗台,哪怕困得眼皮上下打架,也不会先睡。
那年宋沛宁八九岁,正在长个子,半夜里经常觉得饿。每次只要宋沛宁说“阿回我饿了”,阿回就会跳下窗台,偷偷溜进厨房做饭给她吃。
过了一会儿,阿回把夜宵端来,宋沛宁看着香甜可口的夜宵,又有点不想吃了。哼哼唧唧地说:“阿回,我是不是太贪吃了,我的个子快要长得比同龄的小郎君还要高了。”
阿回笑着安慰她:“那是小郎君们不争气,与你有何干。”
宋沛宁想了想,似乎是这么个理,于是拿起勺子,也笑起来。
“阿回,你也吃点,你太瘦啦!”
“阿回不吃。”
头顶群星寂寂。
阿回抬手,轻轻挽起宋沛宁耳廓边的碎发,柔声说:“阿宁吃。”
阿回做饭很好吃,是那种色香味俱全,并且是全照着宋沛宁喜好来的色香味俱全。
阿回有时会端来一碗炒饭,一碗云吞,一碗牛肉面。
……
有时也会像今日,端来一碗甜粥。
散财
医馆派来日日送饭的小药童名叫阿映。
许是黄毕淳是太医出身的缘故,教导的学徒都极为守规矩。阿映也同样,每日兢兢业业,提着医馆里那个用了多些年略微泛旧的檀木食盒,按时出现在宋沛宁的客栈门前。别说耽搁半日,连半刻都从未拖过。
医馆送来的吃食很好,其实若要仔细推敲,便会发现精致过了头。
前两日宋沛宁还在病中,忌荤腥,送来的是清粥小青菜。菜色虽然清淡,味道却是十分可口。到了第三日,估摸着宋沛宁的身子好转些了。送来的吃食也起了变化,须得更加花费些功夫,有糯米鸡、清蒸排骨、炒四季豆。
样样可口回甘,吃得宋沛宁摇头晃脑,碗碟眼见着空了,手里的筷子还犹豫着放不下。
厨娘子真乃神人也,精准预测,实力拿捏,道道都是宋沛宁平日里最爱吃的。
一连吃三日,宋沛宁原本小巧伶俐的脸颊肉眼可见的圆润起来,更别提胃痛的毛病,早被忘在脑后,提不起这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