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君踹倒了石墩,石墩的底端,有红光一闪。他凑过去一看,才惊喜地发现,石墩的底部有个凹槽,里面嵌着一块鸡蛋大小的红宝石。冯君生长在小市民的家庭里,对红宝石并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可以发誓,这绝对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迷人的红宝石——没有之一!这块宝石晶莹剔透,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明亮而又柔和的光芒,瑰丽却不失温润。一时间,冯君有点隐隐的明悟:这个村子,没准就是因为这块红宝石遭殃的!这么大一块红宝石,带到现实中的话,别的不说,卖上个几百万没问题,当然,如何解释宝石的来路,这是个问题,更是个麻烦。冯君家祖上也阔过,据说出过进士啥的,但是,他依旧不可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然而,宝石仅仅是宝石吗?冯君不这么认为,要不然,他的石环印痕为什么会发烫?既然这宝石未必要变现,冯君毫不犹豫地伸出左手,按向宝石。哥们儿已经有了储物空间,挣大钱是早晚的事儿,现在的任务,就是尽量发掘奇遇的真相。他没敢左手全部按住宝石,只是用最小的小拇指搭了上去。下一刻,他的身子猛地一震,只觉得一股莫名的气劲,顺着左手的小拇指,直接涌进了他的身体,无比的汹涌澎湃。这气劲是肉眼看不到的,但是对他肉体的冲击,又是那么的真实,真实到狂野无比,真实到撕心裂肺。“呃~”他忍不住低声闷哼一声,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左手要炸了,要不是担心被人发现,他的惨叫绝对会惊天动地。然而紧接着,他的手腕处猛地传出一阵清凉,石环的印痕,竟然清晰了起来。石环能带来清凉,小拇指尖处,却是暴躁的气劲,冯君用力咬着牙,疼得直哆嗦,他觉得左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嗯?怎么红宝石的颜色,有点减弱?大约过了十来分钟,红宝石那瑰丽的红色,逐渐暗淡了下来,倒是他手上的石环印痕,变得清晰了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大约半个小时之后,红宝石褪掉了最后一丝红色,由粉红转为灰白,紧接着就破碎开来,化作一堆白色的粉末,从石墩上扑簌簌地掉落下来。而冯君左手腕的石环印痕,却变得越发地清晰,青得有点发紫了,看上去就像一幅刺青。遗憾的是,这刺青的造型,有点……那啥。冯君愣了好一阵,才伸右手摸一摸手腕,那股燥热已经消失不见了。“这是……灵石?”他实在不能解释,这红宝石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用网络小说的定义来分析,能提供类似于电力的石头,是蕴含了能量的,大概就是灵石了吧?莫非哥们儿穿越的不是明末,而是……仙侠?这时候,他无比地渴望能出现一个系统,虽然传说中的系统,有各种各样的恶趣味,经常令主角痛不欲生,但是……起码省了自己摸索不是?慢着,这身上,竟然又涌出了这么多的油腻?不管怎么说,手上的石环印痕加深了,他暂时不用考虑进出空间的能量问题了。于是下一刻,他用手挖了一个坑,将灵石的碎屑扫进去,撒上砂土,埋得严严实实的。检查了几遍,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他就默念“出去”。然而,没过一秒钟,他的身形又现了出来,一弯腰,将地上的拉杆箱挎在手肘上,“尼玛,这丢三落四的习惯真不好。”回到现实社会中,冯君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换上清凉的夏装。然后,他拿起小李的手机,重新播放一下,果不其然,在整个摄制过程中,他似乎没有任何的变化,不过……挎在右手肘的拉杆箱,诡异地不见了。下一刹那,拉杆箱又出现了,挪移了差不多五厘米的位置。若不是翻来覆去地观看,他甚至会以为,拉杆箱仅仅是滑动了一下。删掉刚才拍摄的视频,他提着拉杆箱走出卫生间,将手机放到前台,“谢谢。”小李才待笑话他一句,说没想到你是快枪手,却发现这厮拎着拉杆箱,就冲进了员工更衣室。冯君迫切地感到,自己需要洗个澡,因为连他自己都闻到了身上的臭味。这个澡,他洗了足足半个小时,等他出来的时候,赵红旗正在打开窗户,“这尼玛什么味儿,谁踩上狗屎了?”冯君的衣服也很臭,刚换上的夏装还好一点,那秋衣秋裤和厚实的皮夹克,简直能熏死人。他不得不走出门,将拉杆箱里的衣物,送到了洗衣店……那臭味熏得,他自己都不想洗。洗衣店的女老板也是一脸的嫌弃,总算是看在小钱钱的份上,她没说什么难听话。冯君则不然,他来到服装店,又买了一身夏装,还是个小名牌“九匹狼”,花了五百多——哥们儿马上要走上人生巅峰了,这点钱不算啥。买完服装之后,他也没着急回鸿捷会所,而是拿着身份证,找个快捷酒店开了一个房间——接下来他要做很多测试,再在会所待着,有诸多的不便。,!如果很快能弄到第一桶金的话,他甚至想自动离职了。开了房间之后,他又出去大肆采购,主要是厚实衣服和食物,甚至他还买了个煤油炉子,去工地上买了根一头削尖了的螺纹钢撬杠。楼层的服务员,看到这位客人搬着各种古怪的东西,不住地往房间里运送,心里也颇感奇怪,当她发现那根螺纹钢撬杠的时候,主动汇报了领班。比大拇指还粗的螺纹钢,削尖了一头,说是凶器也不为过。领班沉吟一下,缓缓发话,“你看着点,等他再出来的时候通知我,我问他一下。”冯君再出来,就是一个小时以后了,他眉头紧皱,头发也是湿漉漉的,一脸的不开心。领班闻讯,匆匆地赶了过来,“这位先生,你带进房间很多东西?”冯君一摆手,有气无力地发话,“都不要了,你扔掉吧……拉杆箱给我留着。”他实在没什么兴趣说话,别人看他是在房间里待了一个小时,他却是在那个空间里,待了整整的四天三夜。他翻遍了村子的每一个角落,再也没有感受到能令印痕发热的东西。虽然这是意料中的事情,但是他还是难免沮丧——明明第一块灵石是很轻易找到的。此刻他手腕上的印痕,已经淡了一些,如果说那块灵石为他充了一百个点能量的话,他现在已经用掉了十几个点。没错,就在这四天三夜里,他已经将相关的指标数据化了。虽然冯君是文科僧,似乎不该对数据太敏感,但是在他获得的双学位里,有一个学位叫工商管理,没有数据,谈什么管理?就连古代的秦始皇,都知道统一度量衡,从此为大一统的中华奠定了基础,他身为现代人,有什么理由忽视这一点呢?然而,冯君现在虽然还拥有八十几个能量点,但是……也不能这么浪费下去了。更糟糕的是,他发现想要再寻找灵石的话,自己还得准备更多、更好的装备。他必须在现实世界多待一些时日了,赚上些钱,他手里仅剩的万把块钱,真的不够用。原本他还想着,自己可以不去上班了,从此就天高云淡,但是最终他也只能感叹:理想很丰满,可现实真的很骨感。既然要上班,就要有个上班的样子,看看时间不早,他骑了一辆公交自行车,赶到了会所。在门口的时候,他碰到了前来上班的秦涛,秦涛上下打量他一眼,嘴巴动一动,最终还是没忍住,“我怎么觉得,你长高了?”我当然知道我长高了,冯君对此再清楚不过了,在现实社会里,他一个多小时前买的裤子,现在都遮不住脚踝了。总算还好,他的脚没有再往大长,否则的话,他连鞋都要穿不进去了。健身会所里有测量身高和体重的仪器,冯君脱了鞋站上去,量了一下,禁不住愕然地张开嘴巴:这就……一米七六了?终于超越“三等残废”的界线了?更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他的体重,也减轻到一百四十斤了。在他路过前台的时候,小李忍不住出声了,“我说,你咋一眨眼,就瘦成这样了?”冯君很想嬉皮笑脸地回答一句:看了你的照片,鲁冠撸成这样了。不过,想到自己马上是要踏上人生巅峰的主儿了,他还是克制住了内心的恶趣味。成功人士,当然要有素质。于是,他略带一点惊喜地反问,“真的?我只是换了一身衣服……看来这九匹狼卖得这么贵,还真是有道理。”只是换了一身衣服的缘故吗?小李上下打量着他,觉得怎么也不像,却又不好再问了。当天下午,冯君的活儿也不多,不过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下午的时候,他居然发展了一个会员。那是一名三十出头的大姐,相貌勉强能打七十分,但是肥胖异常,腰不算太粗,两条腿却粗得像大象腿,身高差不多一米六五,体重绝对不止一百六十五。(本周第一更,差一名就能上新书榜了,召唤点击、推荐、收藏支持。):()大数据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