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间里呆着消磨了半天的时间。中午也懒得做饭、懒得点外卖、懒得吃饭。
一直看书,好像这样能摆脱我自己。
让我不是我,而是书里的主人公。
顺带一提,我读的是我小学时候最喜欢的系列丛书——哈利波特。
时隔多年重读一遍,我的内心又不禁冒出新的疑问。
为什么人可以被简简单单地分到四个阵营、四种颜色里去呢?
虽然我也知道,红色的人一样有智慧和诚实、绿色的人也一样有勇气和友情。
如果去准确地描述每一个人的话,人人皆有不同吧?最勇敢的人应该是鲜艳的大红色,离怯懦只有一线之隔的人是最浅的淡红色。
最智慧的人是明快的天蓝色,比愚笨稍稍好一点的人是接近透明的冰蓝色。
每一个人把这些颜色混杂起来,形成自己特定的颜色,在调色盘上找到专属于自己的坐标。
我好想知道自己的坐标、自己的颜色。
是肮脏不堪的、把所有橡皮泥捏在一起变成的那种黄褐色呢,还是在雾天游荡、迷迷糊糊看不真切的灰黑色呢?
总不会是无心无智、全无所谓的透明色吧?
不过我倒是知道她是什么颜色。
我总是能在她的发间嗅到那个颜色。
蹦蹦跳跳的高马尾、左甩右甩的高马尾。
是汽水瓶里冒着气泡的、甜甜的焦糖色——是亮堂又透明的黑色。
镜子好硬啊,用拳头怎么也锤不烂。
不想看到镜子里的我。
“为什么是柑橘味?”
被这样问到的我,拉着她的手向便利店走去。
“你不是说喜欢吃橘子吗?”我边走边回答。
“喜欢是喜欢,但是没有到特别的地步。真要说的话,榴莲怎么样?”她若有所思。
“——绝对不要。”我果断拒绝。
看着她憋笑的脸,我有些窘迫。
“我知道啦我知道啦,是那个土的不能再土的土味故事吧?”她戳戳我的手臂。
“我们不是一起看的吗?还要问啊。”我回答。
含着橘子味的软糖和她接吻,然后说:从今往后,我要让你一吃到最爱的橘子就想起我——就是这样的超土味大作战。
“所以你打算让我一吃橘子就想起你?野心未免也太大了吧。”她问。
“不止是吃橘子,橘味汽水、橘味蛋糕、橘味香水——我要亲到你忘也忘不了为止。”我恶狠狠地说。
话虽如此,找遍整个小店也找不到柑橘味的糖。
一人买了一听可乐,我失落地和她走出店门。
“你未免也太消沉了吧边。”她笑道。
因为我想接吻啊。
我好想这么说,但又怕被她嘲笑,又有点生气她对接吻一点也不期待。
噗——啪。
是开易拉罐的声音。
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踮起脚尖,双手抵在我的胸口,唇瓣靠在我的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