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队伍主要由索尔讨伐队和阿博特讨伐队组成,大概有八十余人,人数不及路易斯队的一半,却也比梅格讨伐队的人数要多。
阿博特讨伐队的小眼骑士盯着走在最前面的头盔骑士,靠近索尔队一名相识的骑士:“喂,那个戴头盔的是谁,我没见过他。”
“你当然没见过,我们也没见过。”那骑士答道,“他是在送行仪式之前加入的,盔甲都是临时找来的。”
“临时加入,却当了队长?”
“没办法,毕竟他是巡视队带来的人。”
小眼骑士有些惊讶:“索尔伯爵的巡视队已经到了?”
“对,送行仪式前,忽然跑来一个黄毛小子,说自己是巡视队的。不知道他什么来历,但代理人和管家对他言听计从。”
“年轻人?我记得索尔家族的男人总是死得很早,索尔伯爵现在已经没有儿子了。”
“谁知道呢,反正那人是一露面就能让代理人和管家信服,并且临时换掉讨伐队队长的家伙,身份肯定不一般,”那人笑道,“哈,说不定是贵妇的宠臣……”
那人话未说完,忽然睁大了眼睛,低头去看自己身体。
他的胸口被切开,血从伤口涌出。
那人睁大眼,用颤抖的手指指向头盔骑士,然后口吐血沫,倒了下去。
“给大家一个建议,说坏话的时候小心点。”头盔骑士收起刀,笑道,“最好别让人听见。”
整支队伍鸦雀无声,不少人变了脸色。
维护所属贵族的名誉是骑士的职责,没人能以此责怪头盔骑士。
但在此之前,头盔骑士表现得轻浮不羁,这使得不少人认为他就是个贪生怕死混日子的浪荡贵族子弟,即使在队里也没有把他看做队长。
可刚才那一刀快准狠,甚至周围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骑士大多用剑,用刀的骑士非常少见。
用刀用得这么狠,说明他经历了无数次战斗。
若是那一刀砍到自己身上,能躲过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令在场所有人寒毛直竖。
“哈哈,别在意,小插曲罢了。”头盔骑士擦去脸上的血,语调依然轻松,“继续走吧,找个安全的地方安营扎寨,好好休息。”
“天还亮着,”小眼骑士问道,“这么早休息?”
“啊,公爵府的骑士大人。你知道索尔伯爵的代理人为什么那么爽快就同意我来当队长吗?”头盔骑士走到小眼骑士身边,“因为只要遵循巡视者的意见,他就不需要承担失败的责任。那些人可以为自己打算,我们也可以。你和我是这支队伍的领头羊,能决定队伍里所有人的生死。只要我们找个地方躲上几天,既不用担心踩中陷阱,也不用和女巫拼命。等到最后讨伐结束回去就行了。想想吧,我们是阿博特公爵和索尔伯爵的部队,亚尔曼伯爵没有权力处罚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