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心诺的勇气,一直是庄逢君欣赏的美好品质。喜欢就是喜欢,百分之一百就是百分之一百,因为绕不来任何弯子,索性总是坦率地打直球。虽然看起来有点张牙舞爪,其实脾气和心地都很软。在庄逢君从久远到新鲜的记忆里,他永远热烈又明朗,像午后直射的阳光。而像现在,徐心诺忍不住在庄逢君的眼睛下面轻轻地亲了亲,这又让他想起清晨花叶上凝结的露珠,透明又晶莹地滴在脸上。!过了片刻,庄逢君站起身,又把徐心诺拖拽起来,然后带他走到自己房间。徐心诺站在门口附近,望着庄逢君走到书桌旁,回头看了自己一眼,似乎要承认什么事。然后他看到,庄逢君从抽屉的最里面摸出了一个同样是首饰盒形状的物品。“这什么?”徐心诺打开,“靠,你怎么——你怎么也有戒指?”还比我的高级一点,出于某种胜负欲,徐心诺有点郁闷地没把这句话说出口。但不能不承认,庄逢君的审美似乎是比他好那么一丢丢。连铺着黑色天鹅绒的首饰盒都显得更高档。当然,徐心诺暂时还不知道这是定制品。如果设计师交了十几次设计稿连打死不改版都又修改了两遍的成品还不如大路货,那也许庄逢君可以考虑联系对方退钱了。四枚男戒摆在一起,像麦琪的礼物一样,不合时宜但又让人心里温暖地发酸发软。庄逢君准备的戒指,尺寸似乎稍微小了那么一圈,或许是因为应该戴在无名指上。徐心诺趴在桌边研究半天,他抬起头时,问的却是:“你怎么知道我的指围啊?”庄逢君揉乱了他的头发,最后说:“不告诉你。这叫山人自有妙计。”徐心诺被逗乐了,故意嗤他:“你不是山人,你是怂人,什么都敢想,什么都不敢干。”“好吧。”庄逢君想了想,没有反驳他,“你说是就是好了。”“所以我今天总算明白了一件事。”徐心诺摇头晃脑,“有的事是不能指望你的,还不如我自己……”他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冲庄逢君招了招手,“你靠近点嘛。”庄逢君依言而行,坐到餐桌旁边,跟他挨得很近。徐心诺趴在他耳边,小声但清楚地说了“我爱你”。又立刻离远了一些,眼神明亮又得意:“这可是我先说的。”庄逢君把他的脸按在自己肩膀上,过了半天,才微不可闻地回应:“嗯,我也爱你。”虽然这离徐心诺设想的场景,差了十万八千里,但算了,□□也不是那么重要,把某些环节提前一点而已,烛光晚餐还是可以吃的,记得餐厅介绍里说,还会有小提琴演奏。那对镶着小钻的戒指,率先套在了两个人左手中指上。两只手并在一起,徐心诺左看右看,颇觉满意,拿起手机咔咔一阵拍,打算把照片发到朋友圈秀恩爱。至于庄逢君订做的,可以到订婚以后再换上。庄逢君以手托腮,看着徐心诺把这些安排得明明白白,又专心低头修图,不知是真是假地,突然发出感慨:“如果我像你一样实诚……诚实,说不定我们早就在一起了。”“怎么感觉,这不知是在骂我还是在夸我。”徐心诺说着,抬头回视,“对了,所以到现在你还有什么瞒着我的‘小惊喜’没有——你不会背地连孩子的摇篮和婴儿车都买了吧?”“那当然没有。”庄逢君说,“收养一个小孩很麻烦的。”而且他暂时养一个就够了。但庄逢君最后还是承认:“不过待会儿可以带你去个地方看看,你去不去?”徐心诺满口答应,不过现在要先吃晚饭。他去了趟洗手间,又猫探爪似的洗了手,迅速擦干爪子,找到在厨房忙忙碌碌的庄逢君。房东这里的水龙头,没有接入热水,在还没通暖气的现在,自来水冰得有些刺骨——没办法,到底老房子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小缺陷,好在今天没有特别多要洗的菜。滋啦声响,庄逢君把两块腌好的牛排下到锅里,白粥在电饭锅里欢快翻滚,飘出浓郁的米香。周围邻居的厨房里,也陆续传来锅铲炒菜的声音,杯盘碰撞的声音,满是烟火气息。庄逢君煎了黑椒牛排,煮了白粥,又加上腐乳、小菜,搞了一顿中西合璧的晚餐。想不到的是,吃完饭,庄逢君带徐心诺去的地方还是一处居民区。眼前的高楼大厦,地理位置也很优越,交通方便,因此开车过来,只花了一刻钟时间。楼龄还很新,也就是四五年前放出的盘,价格不菲的酒店式公寓,电梯直接入户。上楼的时候,徐心诺心中已有预感,果不其然,在电梯里,庄逢君承认,这一套其实是他名下的房子。他根本不是无家可归的小可怜——虽然这一点,徐心诺早就心知肚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