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不会。”
“是的,我不会……你在西西里待过多久?”
“十一年,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整个童年,直到有一天下午我从海湾回来,我妈妈说:嘿,孩子!你的父亲终于在美国生根!我们要过去,陪着他。如你所见,我就来了。刚来时我一点都不懂英语,是个讲西西里语的外乡孩子。我记得我跟你说过。”
“我想听你再讲一遍。”汤米说,“现在你英语很好。”他刻意忽略哈蒙在非常着急时会把r发成弹舌音,有一次哈蒙说“雨”,他听成“莱茵”。当然,汤米也带有意大利口音,只是没有哈蒙那么重——可见血脉里留存的东西是去不掉的。人们摆脱他内心所承下来的东西的过程是较缓慢的,摒弃已融入他的血液或者说是与母乳一起遗传给他的东西何谈容易?
“你很不同,在我的印象中只有我们穷人和南部的农民会来美国寻求机遇。”
“上一辈的思想是没法让下一辈全部理解的,但事情已经很好的发生。每个时代都不乏有坚信另一个国家是人间天堂的“猛士”,他们患上了移民热,先是变得焦躁不安,开始对美国魂牵梦绕,然后买一张单程船票——开个玩笑,他们是做了充足的准备才来的——不过事实也是如此,在一九二九年之前,美国确实是个遍地是黄金的地方。”
“那么,我问你,你是否有……对那里的思念?”
“不怕你笑话,是有的。”哈蒙说,“像游子一样,像那些中国人一样。他们也许会在某个晚上想起:哦!我的老乡还在中国呢!他们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当我拉开店铺的铁卷帘,他们已经进入梦乡,当我锁上门回家,他们将要到田里劳作。”
“我明白了……”汤米说,“和我说说西西里吧,和我说说圣克莱斯特。你知道这个地方吗?是我的……故乡,尽管我什么都不记得——你不能要求一个四岁的孩子记得太多事。”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们相隔不远!我是说故乡。”哈蒙很开心,展现出与平时截然不同的神态。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离的很近,几乎是并排坐着,“你记得的,那里有美丽的海湾,房子依山而建,还有葱绿的森林,总之……老天,我太过于激动了,以至于没发回忆起很多如画的风景。但我保证,绝对比这里美丽的多;但伊利诺伊州已经是很像西西里的地方——在风景美丽程度上。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大先生喜欢到附近的郊区去,他一定想起什么,关于他过往的故事。嗯……我给你讲些我童年的故事,如何?”哈蒙有些犹豫,他灰褐色的眼珠子移到旁边,又转回来,视线停在汤米微笑的脸上。最后还是开口,“好吧,等我们更熟悉一点再讲会更合适。”
“不,你讲吧,”汤米直起身子,笑着说,“我乐意听。”
汤米就在他的旁边。哈蒙试探般的伸出一只手,不动声色地搭在身旁人的肩上,汤米肩膀轻微耸动一下,他以为被拒绝,只好抬起手。汤米这时却突然靠近——在哈蒙的意料之外,汤米单手环住他的腰,另一只手将他收回的胳膊重新拽到肩上。他搂着汤米,透过外套皮料感受对方柔软又结实的身体,低头能闻到汤米发蜡的气味。
“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含蓄。”汤米的声音足够诱人,但有时沙哑的像是被劣质香烟和金酒浸坏了,低沉沙哑的嗓音总是挠的哈蒙心里发痒。他不住地抱紧。
“也许就是今天。”哈蒙回以微笑。“那你可要听好。”他搂着汤米的脖子,贴在汤米的耳边轻轻地说。他几乎要将西西里所有的一切向汤米倾倒出来,比如那碧色的海与天,蜿蜒曲折的海岸线上总有裸体的男女;花园里红紫色的香豌豆花,他七岁时跟玩伴比赛爬树摔伤手臂,家里的仆人总是将窗帘拉上……四周静到能听见野猫从窗户沿跳下的声音。月亮悬在空中。她总是祥和且慷慨的,不会因为城市的灯火通明而吝啬对人们的笼罩,她那柔和的月光顾及每一个在夜晚停留的人。
在慷慨的月光下,汤米看着哈蒙微动的嘴唇,他时不时与哈蒙灰褐色的眼睛对视。他把抽完的烟头丢在地上,用脚碾灭,他挣开哈蒙的怀抱,走到库房旁。哈蒙也站起来,“我送你到公寓,然后去做轻轨回奥克伍德。”
回家路上,汤米询问哈蒙是否总是在街上碰着英俊的男子便会带回家,哈蒙摇头,他如实说他原先有一位固定的情人,是个爱尔兰裔的作家,红棕头发,身材瘦削。那人二八年去欧洲游历时在米兰遇见一个风华绝代的歌剧演员,当即写信寄往美国,要与哈蒙断绝往来。讲完故事时,汤米的公寓已经移动至他们左侧,楼道亮着灯。
“他可能对意大利男人情有独钟,尤其是如你这般模样的。”他假装为此苦恼,汤米如此英俊,完美的躯体、榛色的亮眼睛快要把人的魂勾走都不为过。
汤米被哈蒙略显豁达的心态与有趣的叙事所打动,“你才是适合当作家的那个人。我以为你会十分愤慨——关于他的背叛。”
“无所谓。”哈蒙是活在当下的人,至于过往的一切,他只在意那位于地中海的美丽故乡,而未来,不是现在的他要考虑的事情。沉浸在所作所为带来的美好事物和良心轻微的谴责里——不算太赖,他过的如鱼得水,他相信汤米也会爱上这种生活。
“该分别了,明天见。”
“明天见。”汤米撂下话,准备上楼。
脚步声在汤米身后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