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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2页)

[你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啊?]叮咚一声,短信到来,正是等会儿要去见的那个人。

“我穿酒红色的外套”

莫知义一边念一边打,每当这时他都无比庆幸自己当初坚持了练球的决定。

要不然就凭借他那原始手速,只怕是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是个喜欢晾人的浪荡子。

而就在他这条短信刚刚发出去时,对方已经又发来了。

[你的正在输入时间好长啊,是在想该怎么回复我吗?]明明是句亲昵撩人的话,但在莫知义这儿却完全变了一个味道。

他沉眸望着不远处的小球,心中怒吼:

“加训!加训!从明天开始再早起半个小时加训练手速!”

【作者有话说】

久等!周五见!

我不需要你护着

其实在开什么车上,莫知义还短暂地犯了难,他虽然平时性格沉稳些,可到底是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在这样的事情上还是挺要面子的。

eos标配的奥迪太商务,而且也不能无形之中衬托出他的气质,可是开跑车好像有些浮夸,他还记得自己上过的礼仪课中曾经强调过:[男性alpha在第一次约会时尽量不要开跑车,因为跑车的底盘低、速度快、声音吵且外型显眼,在大多数时候会给紧张的oga带来更紧张的情绪。]他摇了摇头,想要开吉普又觉得底盘太高了,磨蹭了五分钟后他果断拨通了希曼的电话。

“喂有事说事,没事滚蛋。”

希曼语气不善,显然是一副被铃声吵醒起床气上头的模样。

“是我。”

莫知义没有像平时那样怼她一句,反而蹙眉,有些温吞。

“你平时出去约会开什么车接oga?”

“张扬外向的开阿斯顿马丁,温柔优雅的开宾利飞驰,酷飒性感的开银色巴博斯。”

对方语速这么快,明显是八卦之魂还没冲破起床气的皮冒出来。

“行知道了。”

莫知义听完后唰得一下挂了电话。他盯着车库里停着的车越看越不顺眼,觉得自己当初是有多愣,才会在国内只配了四辆车。

法拉利颜色太鲜艳,pass。

宾利没改色,看起来像农民企业家的商务车,pass。

巴博斯倒是有,只是他在平时开惯了g900,眼前这个无论是发动机还是其他都有些不入眼了,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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