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里此时已经是一片觥筹交错了,宫人穿着如出一辙的浅绿色短襟汉服在各处工作。——恒阳上下如今的服装大多都是以现代装为主,便是皇室也不例外,唯有宫廷里的宫人,平日里都穿汉服。马秘书站在门口迎接着各方来客,看到戈馥的时候,她的表情微不可察地顿了顿,然后才笑盈盈走上前跟她握手道:“郡主安好,陛下一早就说起了您,让我一定要催你早点过来,不要迟到。我正要打电话呢,哪知道您就过来了。”她说的是真话,毕竟一直以来,这位郡主对这种宫廷宴会都挺消极的,迟到是经常,快结束的时候来走一个过场更是稀疏平常。谁知道,这次竟是例外了。这么想着,她注意到郡主似乎挽着谁?!这位居然将哪个侍郎带出来了么?这么想着,他看了过去。看清男人的模样,她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作为皇帝的秘书,马秘书最大的优点就是记忆力出众,加上戈馥的那些侍郎,基本都是经过她的手的,因此她不说如数家珍,但也绝对不可能见面不识。眼前这个男人,她绝对没有见过!她顾不上惊叹这个男人出众的容貌,脑子里全是“恒阳郡主带来的男伴不是侍郎”这句话的刷屏。这意味着什么?她一边在心中问,一边不失礼貌地将戈馥迎进去,等转过身立马拨了萧缘的电话。“陛下,恒阳郡主带了一个陌生男人过来!”然后这天晚上,所有刚刚走进宴会的人,第一时间都收到了消息。关于恒阳郡主的婚姻,其实恒阳上层没少讨论过。私下里,大家一致认为,她要么跟一个萧缘认同的男人结婚,要么一辈子都只有侍郎没有正夫。至于她自己找个男人娶了这个可能,都没在众人脑子里停留三秒就消失了。并非是他们觉得戈馥没有那个胆子违抗萧缘——事实上,朝野上下真正将戈馥归为懦弱之辈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都觉得那么戈馥是在藏拙。——毕竟定国公府的血脉,性格强横那都是有遗传的。便是戈馥不是情绪师,但也不至于就成了个胆小鬼。只看她十四岁时的为人处世,就知道她并不是那样的人。只看她自身的才能,就没有人认为她没有骄傲。只是大家看来,愿意陪着戈馥一起违抗萧缘的男人不好找,或许非这个圈子的男人在不知就里之下会贸然掺和进来,但一旦弄清楚状况……他们不认为普通男人能抗住这种压力。到时候,戈馥的腹背受敌是可以预见的。而以戈馥的聪明劲,她不该做这种蠢事的。但是如今是怎么一回事?众人心里同时提出了这样的疑惑。只是今日这场宴会是为了欢迎格朗国王子举办的,他们便是有再多疑惑,此时也只能先按下不提。倒是有几个跟定国公府颇有渊源的大人上前试探了一番,戈馥大大方方介绍他是自己的男朋友,对于他景隆人的身份也没有丝毫隐瞒。众人目光对视之间,心情不由有些复杂。谁能想到,戈馥居然找了一个景隆男人。格朗国王子到得不早不晚,他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头戴礼帽,手持文明杖,一副典型的格朗国绅士模样。到了宴会厅门口,他将礼帽摘下,和文明杖一起交给宫人,然后才微笑着走了进来。萧晨作为唯一的皇子上前和对方握手寒暄,他的英文还成,虽然算不上多娴熟,但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何况格朗国王子是带了翻译的,一些不好翻译的词汇,完全可以由翻译代劳。说实话,格朗国王子并不像郡主府下人埋汰的那样不堪入目。事实上,他的容貌虽然没办法跟陆曜比,但在普通人看来,已经能称得上是个帅哥了,加上出身加持的气质修养,还是颇具吸引力的。萧晨哪怕事先对他感官不如何,一番交谈之后也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诚恳的人。他上来就提出希望他能帮他引荐恒阳郡主,面对他的抗拒,格朗国王子很坦诚道:“你不用紧张,事实上,我现在还没有决定要不要向恒阳郡主求亲。虽然娶她确实符合我的需求和利益,但是我并不想要纯粹只有利益的婚姻,我希望能见过她之后再做出决定。”“你没见过我表妹吗?”萧晨挑了挑眉道:“据我所知,她在媒体上出现的次数可不少。”香香从小到大都没少被记者偷拍。“那是以前。”格朗国王子道:“我见过她八年前的照片,在那之后,媒体虽然拍到了不少她的照片,但要么很糊,要么只有一个背影或者侧面,我很难轻易做出判断。”萧晨不置可否。他其实并不想带这个格朗国王子去见戈馥,虽然他说话算得上真诚,但是在萧晨看来,除了他这样的同性恋,正常性向的男人看到香香,很难不生出点想法。不过他也很清楚,这事即便他不做,也有其他人会去做。双方的会面是不可避免的。因着这般,他便带着这位格朗国王子过来了。然而,还没走到戈馥面前,萧晨就惊呆了。他看着陆曜,失声问道:“你从哪里找来的极品?”——他以为这是戈馥从哪里找来的挡箭牌。戈馥本来正端着一杯香槟跟陆曜轻声介绍周围那些大臣,以及他们跟郡主府的关系。萧晨猛不丁地出现,注意到他盯着陆曜的灼热目光,戈馥心下不爽,伸手挽上陆曜的臂弯,淡淡道:“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陆曜。”她的语气极为认真,还带着几分警告。萧晨脚步一顿,这才抬头去看戈馥。然后他就注意到,今天的戈馥也很不一样。他从来没见过这般锋芒外露的香香。不,还是见过的。在她十四岁之前,那时候的女孩骄傲得不可一世,仿佛全世界都应该是她的。那个时候他其实有些讨厌她这样的傲慢,然而时隔多年再看她这副自信从容的姿态,他却忍不住有些想要哭。:()穿到女尊国后我抛夫弃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