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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宋叔叔。”

一道清冽温冷的男声响起,宋任远抬头,凌诩一身干净简洁的衬衣黑裤,站在大黑够不到的不远处,绝世而独立。

“……进来吧。”他沉下心,走出门踩住大黑的狗链子,眼神却算不上友善,好像要把经过他的凌诩生吃了一样。

他早该想到,杨一帆那个傻头傻脑的孩子,不会不顾他父母的警告,特地跑到乡下来找人,唯一的可能就是被眼前这个混血男人委托了。

凌诩走进花园,恭敬地垂下眼皮,灯光打在他身上,明明没有舞台,却让宋任远幻视视频里那个风暴中心的金发男人。

之所以同意他进来,只是因为宋任远想从他这儿找到突破口,只要他答应和宋航分手,一切就能回到正轨。

宋任远指了下他旁边的另一条椅子,先行坐下。

“宋叔叔,”凌诩听话坐下,冷静地问,“我来是想问,宋家怎么样才能接受我?”

“不可能。”宋任远想也不想地回答,“我不可能同意宋航和你这种人在一起。”

“……只是因为性别吗?”

宋任远被他平淡的反应吸引了下注意,但随即冷酷道:“不仅如此,你这种不洁身自好,整天混迹酒吧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的人,我绝对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

凌诩握紧藏在双腿之间的拳头,再开口时,嗓子又干又涩:“我、我以后不会再去。”

“那也不行,”宋任远无情地说,“我说过了,首先就是——你是个男的。绝对不行。”

说罢,他也觉得似乎太严厉了,语气稍微柔和了些,温声劝道:“你就放弃吧,叔叔承认你很优秀,大有前途,就算你喜欢男人……就算这样,也不应该为此自毁前程,在这个社会上,同性恋举步维艰,我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走到那样一条泥泞不堪的路上去。”

身旁的年轻人一言不发,沉默得像被石化了,半晌,凌诩竭力吞下喉咙的颤抖,说:“我不会放弃的,我答应过他,他也答应过我。”

对此,宋任远相当不屑一顾,冷笑着告诉他:“年轻时有冲动不是坏事,但你要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宋航是我的儿子,他最后只能乖乖听我的,结婚、生子。”

“我不会放弃,”凌诩抬头和他对视,眼里锋芒一闪而逝,固执重复,“不论要我做什么,请您给我一次机会。”

宋任远被他的眼神震得僵了一瞬,而后气得笑了出来,随口说:“好啊,你把你那把吉他砸了,发誓这辈子不再演出,我就让你跟宋航见一面。”

调查过凌诩,才能将他了解得这么透彻,才能一针见血,一刀砍向他的软肋。

寂静的夜里,凌诩的脑中有一剎那的空白,几乎是听不懂他的话什么意思,他的背脊微微发着抖,好半天,才归于平静。

凌诩倏然起身,居高临下俯视着他,凛然道:“我答应,希望您遵守承诺,明天同一时间我会再来。”

他垂在身侧的拳头捏得死紧,头也没回地离开了,步子越走越坚定,下定了某种决心。

吉他是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它陪他度过了艰难岁月,在喧嚣的世界里开创出独属于他的精彩人生,如果非要在它和宋航之间选一个……

夜深了,他驱车回到家中,刚走出车库,准备进电梯,鼻尖就闻到一股药味儿,这种气味勾起了他相当不妙的回忆,他异常迅速地弯腰后踢腿,头发在半空划出一个漂亮的弧度,身后随之传来一声惨叫。

他现在非常、非常烦躁,两个拳头捏得嘎嘎响,一步步走向试图偷袭他的人。

暗处不知藏了几个人,一个个都露了头,五颜六色的头发,在地库绿光下显得阴气森森,他眯了眯眼,活动下胳膊腿的筋骨,体内的骨头劈啪作响。

有人拎着钢管从他背后偷过来,他侧身躲过,不察左侧的家伙一把抓住了他的头发往地上按,他被疼痛逼得向后弯腰,其他人以为他大势已去,纷纷大笑着围了上来,准备验收胜利成果。

“我、最恨、有人碰我头发。”凌诩咬着牙一字一句说。

李俊捂着胸口从地上爬起来,咳嗽着走过来,脸上带着扭曲阴险的笑。“阿凌,你打我,你为什么要打我呢?我这么爱你。”

凌诩眼神微暗,一个下腰加鹞子翻身,双脚就踹上了抓头发那人的胸口,同时借着踹飞他的惯性退出了包围圈。

他摸摸自己的宝贝头发,双眼彻底冷了下来。

那天晚上,凌诩以一敌十,在对方带了武器的情况下,打趴了所有人,打折了李俊三根肋骨,战绩斐然。

不过他现在没空思考杂鱼的事,等他接回了宋航,再来想想怎么教训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他看上去像个好脾气的人吗?

但凌诩忽略了一个道理,狗急跳墙。

周末,凌诩待在家里好好和相伴多年的吉他告别,将没能完成的《告白》锁进柜子深处,黄昏落下,他背上吉他去见宋航。

大黑一看见他就狂吠,他轻车熟路地扔了一袋子磨牙棒过去。

习惯了大黑时不时吠叫的吴嫂本来不打算理会,而从晚饭后一直坐在花园里的宋任远却放下报纸,僵硬地说:“吴嫂,开下门。”

吴嫂在围裙上擦擦手,答应一声就过去打开大门。

一个肩上背着黑色包裹的年轻人站在大路上,嘴唇紧抿,向她微微弯身问候,吴嫂不由自主地走出来,关心道:“怎么了孩子?是想问路吗?”

凌诩摇摇头:“我来找宋叔叔,请帮我转告,我叫凌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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