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一条,”凌诩撩起上唇,“心上人。”
他父母常年寄居国外,思想什么的都很开放,就算他喜欢的对象是个男的也没有表现出不满。相当平常地打过招呼之后就自觉离开,把时间还给他们年轻人。
等他们走远了,宋航才问:“这也是你追人的手段之一吗?”
凌诩摇摇头:“不是,你是我第一个主动追求的人,随心所欲而已。”
或许是刚刚吐露过心事,宋航罕见的有些低落,夜已经深了,游客渐渐四散而去,他们安静地走在湖边的人工沙滩上,清风掠过,凌诩的长发被吹起,宋航伸手抚过,突然从这个吊儿郎当的家伙身上感受到了安心。
“我或许真的在喜欢他了。”
周三,音乐节开启,就在烁金运动场上,主办方租了一个大场子,天一黑就陆陆续续迎接观众入场,凌诩一大早就被他妈给拉去后台排练,只能抽着空给宋航发消息。
一整天,宋航都心不在焉的,杨一帆吸着冰激凌,疑惑地问他:“怎么了宋哥?心事重重的。”
宋航用鼻腔哼出一个单音节,没开口解释,对于晚上的演出心痒难耐。
日暮黄昏的时候,凌诩给他打来了电话,那会儿他们刚吃完饭,商量着去哪玩玩。
“我朋友邀请我去看演出,得走了。”宋航放下手机说,“叔叔阿姨你们玩得开心。”
杨一帆愣愣地望着他一溜烟跑远,嘴里的烤串才吃了一半。“啥啊?我怎么不知道?”
怕宋航被挡在外面,所以凌诩打完电话就出来等着了,他换了一条修身的黑色牛仔裤,略显肥大的蓝白色短袖衫扎进了裤子里,吉他带子横过胸前,把衣裳压得更加贴身,衬得他整个人摇滚范十足。
几分钟以后,他等的人飞奔而至,因为是体育系的,所以大气都没怎么喘,看见没戴眼镜的凌诩一身酷哥打扮,宋航大脑当机了一瞬间,下意识吹了个口哨:“酷啊凌哥!”
凌诩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嘴角咧得快碰上耳朵根。
他带着宋航走入后台,从休息间拖了张椅子出来,放在能看见舞台的地方,让他坐下,张寒枫弹过一回合,从舞台回来,碰到两个人,热情似火地问候。
“晚上好啊,航航,”她混不在意地一抹额头的汗水,两排大白牙露着,“来看小诩演出的吗?”
宋航很有眼力见地说:“听凌诩说阿姨也是很优秀的吉他手,我都想看。”
张寒枫咯咯地笑:“不会让你失望的!咱们乖乖弹得也很厉害!”
给过路的人让开半个身位,凌诩笑着提醒她:“妈,你再不上去,jan要发飙了。”
在国内,张寒枫本人没有固定的乐队,演到哪就和哪个乐队合作,或者人家不缺吉他手了,她就独奏,这就是曾经以一曲吉他独奏乐享誉乐坛的天才吉他手。
她俏皮地对宋航眨眨眼睛,身手灵便地从后台跃上了及腰的高台,一拨琴弦,全场掌声雷动,那小骄傲的模样和凌诩完全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宋航目瞪口呆地注视着刚才还小鸟依人似的女人转眼间就变成了摇滚女歌手,凌诩好笑地说:“吓到了啊,习惯就好了。”
“已经习惯了,”过了最初的震惊,他很快调整了表情,“毕竟有个先例。”
凌诩看得出来宋航对于这种演出刚开始不会怎么感兴趣,所以叫他来的时候都已经过了热场,很快就到他的part,张寒枫重新上场弹过一曲之后,拿着话筒和观众们热火朝天地欢庆节日,顺便引出下一个人。
“大家或许不知道,我有一个儿子,他才是我见过最天才的吉他手,这么多年来,我从没见过比他领悟力更强的孩子。”
“到我了。”凌诩反转吉他,挎在身前,血液在沸腾。
“紧张吗?”宋航问,看了这么一小会儿,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仍是被这惹火的演出给吸引住了。
摇滚天生就有一种魅力,引人堕入的魔力,不论是吉他还是小号、贝斯之类的,在一首歌曲中达到前所未有的和谐,仿佛让乐手燃烧生命以作的表演,和球赛一样,现场永远比视频里更燃。
台上的人全身心投入演出,血脉偾张,表情狰狞,但宋航印象中的凌诩始终疯狂又清醒,故意维持着脸部状态不崩塌,这或许也是他在酒吧立足的资本之一,毕竟没有哪个去酒吧消费的客人是真想听一段演出的。
“想不想听我和他的合奏?”张寒枫举起话筒对准台下大声呼喊着,“举起你们的双手,让我看到你们的热情好吗!接下来让我们请出——凌诩!”
“凌诩!凌诩!”
“凌诩——!!!”
给足了张寒枫的面子,万众欢呼中,凌诩飞身一跃,金发高扬,笑容灿烂如朝阳,俊美无俦。
他的加入犹如是在本就沸腾滚烫的油锅里加入了一滴冰水,整个场子轰然炸开,一轮更高的呼声如海浪一般扑来,观众们高呼着乐队的名字、张寒枫。凌诩的名字,狂热得如同燎原之火。
见他来了,张寒枫递出话筒,他龇牙一笑,把着沉重的话筒耍了个花,最后搁在嘴边低语:“准备好了吗?”
“凌诩凌诩!!!”
“啊啊啊啊准备好了!!”
大手骤然挥下,和弦炸出一段段爆裂的乐声,两个吉他手在舞台上对垒,看似针锋相对,实则你来我往,默契无间,凌诩故作低迷的嗓音充满狂野的魅惑,高燃的副歌部分,他双手如翻花,汗如雨下,那张脸即便再怎么扭曲,也称得上一声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