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肯定是非常真心爱过琳君的。
琳君是我交往过的女朋友中最漂亮的。
她有着一头纯黑色的长发,和路上看见的染发女孩都不一样。
她有着弧形美丽的鹅蛋脸,双眼清澈无比,鼻子很挺,形状柔美,嘴巴小小的,就算开怀大笑也仍温柔迷人。
她不常化妆,但化起妆来的她便显得和平时很不同,穿着洋装看上去似乎像是气质美人,却带着一丝艳丽。
她是个让人觉得动静皆宜的女孩,在图书馆读书一手写着笔记、一手将长发撩到耳后时,如此安静与专注;但在网球校队练习时,满场飞奔、努力挥拍的模样,却又让我目不转睛。
她的身材很好,说不上瘦、更不是细致修长的模特身材,但她皮肤雪白无瑕、胸部非常丰满而柔软、双腿的皮肤很有弹性,从肩膀到腰间再至臀部的曲线玲珑有致,光滑而诱人。
和琳君总共交往三年多,若扣除最后几个月,倒也还是快乐回忆居多。
琳君外表秀气,外人总说她看来乖巧文静,但其实她总爱耍任性,动不动就喜欢稍微装哭闹来吸引我注意,此时只要哄哄她就会露出诡计得逞的淘气表情。
事实上,我认为琳君泰半时候是体贴的,只不过老是爱用耍脾气来挑战我的耐性,且她撒起娇来令人无法拒绝,可爱的很。
也许是因为独生女的身份,她有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拗的很,但是有时又温柔动人的如同淑女一般。
我和琳君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比起其他人,我们比较有话说。
我们读的是法律,而我从小就对文理很有兴趣,因此上了大学选对科系,虽不是什么天才青年,念起来倒是游刃有余。
琳君似乎就对此吃力了一些;她的成绩很好,名列前茅,但常常因为对自己要求高,钻入了法律条文的死胡同,根本不懂何谓“法律漏洞”,因此常常向我请教,或者该说是发牢骚。
就这样,升上大学三年级时,两人终于谈起恋爱。
起初我俩处于暧昧状态,总是在下课后有默契的相约去吃饭、读书,我会陪着她去网球校队的练习,偶尔一起去看电影,互有好感却谁也不敢先表白。
到了后来,我开始鼓起勇气,借故送她回家,一、两个礼拜之后,陪她回家也不需要理由了。
琳君家是住宅区的公寓,不远处有个公园,因为怕被熟识的人撞见而产生误会,我总是送到那里便止步了,但在她回家之前,我们总是会说很久的话,才依依不舍道别。
六年前的七夕情人节,我总算下定决心,在看完午夜场电影陪琳君散步到公园时,向她告白。
琳君知道之后,只紧紧抱住我不放,好似她等待这样的时刻已久,如今终于实现。
那天起,琳君便开始称呼那个公园为“爱的小公园”,说那是她的幸运之地。
那是她和我终于交往的幸运之地。
我从未去过琳君家里,只从外面仰望过。
据琳君自己说,她家就住在四楼,虽然是公寓但格局不小,她是独生女,自己拥有一个房间,我送她的布娃娃通通摆在床边,她还说,她偷偷藏了张我的照片在床头柜。
她说她的父母有些严格,因为她可是掌上明珠,所以还不到时候决不希望我去她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因此当我们无处想去时,她会来我的租屋处,一起看一整个下午的电视,或烤些小饼干给我吃。
我偶尔开玩笑说要去她家,看看她的香闺,她也是充耳不闻。
久而久之,我也不提了。
交往半年后,琳君和我在我的租屋处发生了关系。
我们两个人都是第一次,我虽然有些紧张,却顺着直觉将所有步骤都完成了。
当我有些紧张却又亢奋的把她身上最后一件水蓝色内裤褪下,琳君一丝不挂的身体终于呈现在我眼前时,我知道,我们两人已打从心底认定对方,准备好将自己交给彼此了。
当时,琳君看上去有些手足无措,静静的躺在床上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她丰满的胸部因为躺着而往两旁微微垂去,二十年来没有为其他男人敞开过的双腿紧紧并拢,之间的黑色毛发有些杂乱的长着,却是我最想一亏究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