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宜坐着公车,找了好几家店,才找到一款特别满意的蛋糕。
表面是旋转着的蓝紫色银河,漩涡中坐落着几颗精致的小行星,浅蓝色的蛋糕侧面洒满亮晶晶的小珠子。她觉得郑淮明喜欢天文,一定会喜欢这款蛋糕,立即付下定金,还问老板要了许多生日帽和装饰品。
就连插在蛋糕上的蜡烛款式,她都踮着脚在柜台上选了很久。
“小姑娘,给谁过生日啊,这么高兴。”老板看着她脸上的期待和笑容,联想到她要的是24岁生日蜡烛,不禁笑问,“男朋友?”
“没有,没有。”方宜红了脸,“给同学过生日。”
订好蛋糕,方宜欢欣鼓舞地回了酒店,回到房间,发现室友已经洗完澡,正在拿电脑写作业。
临时分配的室友是金晓秋,医学院大三,不仅是医学院学生会现任主席,也是天文社的老社员了。
方宜之前与她在社里说过几次话,不算太陌生。金晓秋虽比她大,却没有学姐的架子,性格十分爽朗。给郑淮明惊喜,还需要同伴的配合,她不知道找谁,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金晓秋:
“到时候,你能不能悄悄把灯关上?我会拿着蛋糕,从前门进去。”
金晓秋很感兴趣:“我最喜欢惊喜了!那生日歌呢,我再找两个人吧,到时候我们灯一黑,就一起唱。”
两个人计划了一番,从方宜什么时候偷偷去拿蛋糕,到金晓秋带着其他几个同学唱歌、拍手,越说越起劲,甚至想好明天去蛋糕店买一个礼花。
方宜想着,周思衡和郑淮明关系太好,可能会泄密,就悄悄联系了沈望,得到他的支持后,安心地策划起细节。
末了,金晓秋侧躺在床上,笑眯眯地说:“原来你确实喜欢郑淮明啊。”
方宜下意识地想否认,但看着她了然的表情,气馁道:
“这么明显吗……”
“不喜欢他,干嘛费尽周折给他庆祝生日啊。”金晓秋理所应当道,忽而小猫似的神秘地笑了,“你知道吗,开学的时候我第一次见你,我就发现你喜欢他了。”
“开学第一次?”
“对啊,你们不是在军训吗?”
方宜恍然想起,来北川后与郑淮明重逢那天,去东门的路上,确实有一个短发女孩与他讲话。原来那就是金晓秋。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刚来学校,新认识的人太多了。我现在想起来了。”
联想到程轻雨曾说过的话,原来她的心思那么好猜。
“当时我邀请他去学生会吃饭,你就一直盯着我看,想感觉不到都难!”金晓秋在床上翻了个面,凑近道,“不过学生会他也有很多迷妹,喜欢他的人那么多,没什么不好意思,怎么说呢,感觉跟偶像差不多吧!”
方宜觉得,自己的感情,好像和偶像追星不太一样,但又不好意思多讨论,默默地点点头。
“我也不怕跟你说,我以前喜欢过周思衡呢。”金晓秋露出两个小虎牙,从床上扑腾坐起来,“大二的时候吧,可迷他了。”
“那现在呢?”
“早就不喜欢了呗,他拒绝我了。”金晓秋故作坦荡道,“你知道吗?听说周思衡大学不谈恋爱,是因为他前女友。”
“大学之前的女朋友?”
“嗯,好像是高中同学,在高考以后在一起的。后来分手了,周思衡就一直在等她。”
“等了四年都没有谈恋爱?他为什么不去找她?”
金晓秋往床上一躺:“哎,这个我也不知道了。不过他平等地拒绝了所有人,我心里也不难受,说明不是我不好,只是他谁都看不上。真想知道,他前女友得有多漂亮,才能让周思衡这么多年还念念不忘。”
方宜想,如果只有漂亮的女孩才能被爱,那她永远也不可能真的被爱了。郑淮明应该喜欢苏路仪那样漂亮的女孩,或者沈轻雨,反正不可能是她。
“不过我已经不在意了。”金晓秋满脸幸福,抬起手,右手中指上戴着一只银色戒指,“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上个月刚在一起。”
“那太好了!”方宜由衷地高兴。
她喜欢和金晓秋待在一起,金晓秋让她感觉到很亲切,或许是因为她们都来自南方的小城,性格里有很相似的部分。
夜里,方宜躺在床上,一片漆黑中,她轻轻地摩挲着自己的无名指。程轻雨跟她说过戒指的带法,中指代表热恋,无名指代表婚姻的承诺。
因为无名指在西方文化里,是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