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是丢一个纯洁的、昏迷的、干净的处女在林可面前,就算让他开豪车住豪宅也愿意啊!
当然了,他对处女没有任何邪恶的想法,他发誓。
因为他对处女的渴望并不是来自于他变态扭曲黑暗邪恶的心灵,而是来自于饥渴难耐的肉体。
“血……血……只有一个小时,我要去哪儿找血去啊……”
林可哀嚎一声,差点跌倒下去。
他整个瘦长的脸颊苍白无力,如同竹竿一样包裹在黑色礼服里的身躯摇摇晃晃地行走在满是金黄枯叶的森林之中。
“这破地方……风景,风景,风景还真美……”林可费劲地向上抬了抬眼皮,看向周围。
别说,他虽然才刚穿越到这里三分钟。
但能见到这种三轮血月高悬配合着金黄树叶纷纷落下的美妙景色,死得也值了
个鬼啊!
他不要死啊!
他不要以优质帅气的宅男的灵魂配上被发配边疆的吸血鬼男爵的身份死啊!
“该死,都这个时候了我还能想出那么长的定语,咱华夏的文学功底真不是盖的。”
“对了,听说很多留学生在西方都被称之为小莎士比亚呢!”
“不对,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活下去,血,该死,我需要血……”
林可颤颤巍巍行走着,苍白的脸孔上眼珠子瞪得老大,瞳孔四处扫视,期待能发现动物的踪迹。
但是,他失败了。
“果然,这具身体的原主‘林可·阿赞恩’只是一个不受待见的家族次子。”
“他所获得的这一小块领地上连一只动物都没有,更别说那种大补的人类处女处男之血了。”
“话说处男……这个世界应该也有神父吧?有神父存在的地方有小男孩吗?”
内心吐槽着,林可忍不住身躯的虚弱停了下来,叹了一口气。
他本是一个宅男,在十八线小县城开了一家奶茶店,白天卖奶茶打游戏看小说,晚上喝奶茶打游戏看小说。
于是猝死了。
而后穿越了。
等他睁开眼睛……
他便理解了一切!
他穿越到的这个世界类似于西方中世纪的世界,不过只是类似,而不是等同。
因为原主真的是吸血鬼!
这里真的有魔法!
甚至于还有哥布林之类的种族——比如他的这块领地上的领民就是四五十个哥布林组成的小部落。
而特别不受待见的吸血鬼原主林可·阿赞恩(Linke·Azan)就在成年的今天被赶出了伯爵的城堡,发配到了自己的领地上。
吸血鬼,是要喝血的。
而且是每个月至少要喝一次血的!
否则?
轻则出现皮肤粗糙、暗黄起斑、细纹皱纹眼角纹抬头纹等各种问题。
重则直接要命!
但是,原主不受待见到了哪种程度呢?
他甚至在成年前已经被饿了三个多月……
别说人类的血,就是动物的血,甚至脏臭的哥布林血他都没喝过。
现在的他,正在从“轻则”变成“重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