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朦胧胧中,沈厌卿睁开眼,正对上姜孚的目光。
看这光线的明暗,天大概还没亮,至多也就三更天。
姜孚怎么不睡?这样看着他干什么?
沈厌卿在黑暗中眨眨眼。
二人的手还牵在一起,他佯装怪罪地抬起指尖,敲了敲姜孚的手背。
姜孚收到信号,也眨眼。
“……”
昏昏的光线中,青年人的脸颊像是润白的瓷,唯有眼睛极黑极有活气儿。
此时那墨玉一样的两个瞳仁儿盯着他,露出一种羞怯似的神态。
倒和沈厌卿方才梦中所见有几分相似。
沈厌卿更加疑惑。
“?”
姜孚就这么脉脉含情看着他的眼睛,凝望许久,才终于移开视线,腼腆道:
“……您方才叫了我的字。”
咦?
沈厌卿睁圆了眼。
他略略花了些时间才把那两个字从思绪深处拖出来:
“’信君‘?”
“嗯。”
姜孚重重应了一声,语气中是无法掩盖的喜意。
既雀跃,又带着些小心。
“您还记得……真是太好了。”
沈厌卿顿时一阵脸热,不知该回答什么。
若说什么自己不该忘也忘不了,貌似是寻常肉麻,未尝不可忍受;
可是在睡梦中叫了对方的字,还将人吵醒了……
如此行径,他便是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
称字本该是同龄人间才有的特权。
譬如御史台编那本《弹叔颐集》,已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冒犯了;
更何况皇帝自取的字,还只与他一个人说过。
他如今这么一叫,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好在光线暗,姜孚看不见他脸上泛红,不然真真也是几辈子的老脸都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