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鹫小说

秃鹫小说>祥瑞 王莽和他的时代 > 第7章(第2页)

第7章(第2页)

文法吏,或者叫作刀笔吏,就是掌握、维护这些律令法条,懂得使用“刑名之学”来管理天下事务的行政官僚。他们不是后世的士大夫,而是粗通文墨、精通律条的职业官僚。秦帝国之所以有效率,是因为由文法吏组成的官僚体制非常有效率。按照法家的设想,皇帝是地位最高、最精通且最按照律法行事的首席官僚4,可以类比古罗马的“第一公民”。文法吏不仅是社会运转的官僚,还是“群众”的楷模和老师,李斯设计的“以吏为师”的安排,直到汉景帝时期还在诏书里予以重申——“夫吏者,民之师也”5,可见文法吏在秦制中的地位。

编户齐民,就是“老百姓”。在周代,按地域有国人、野人,按宗法有贵族、平民,地位是不平等的。而编户齐民之所以叫“齐民”,是因为秦制才不管一个人的出身、地域、家庭怎样,都是地位平等的民,包括秦国自己的百姓也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是,“齐民”不等于现代国家的公民,也不是西周和春秋时期享有一定自由和权利的“国人”,而是“编户”,被安排在严密的户口和连坐制度里。他们有缴税、服役的繁重义务,平时耕种,战时出征,虽然可以凭借军功获取一定的地位,但几乎没有什么权利。中国社会从战国到汉朝的历程,就是老百姓从奴隶加自由民变成农民的历程6。

当然,黄老之术毕竟崇尚清静,与纯粹的秦制有差异。汉朝在继承秦制的同时抛弃了秦政7,删减秦法,减租减税,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休养生息。秦制就好比一台齿轮严丝合缝的机器,秦朝驾驭的时候,采用“秦政”,功率开到最大,超负荷运转,直到机器过热而崩溃;汉朝驾驭的时候,拿掉一些不必要的零件,低功率运行,稳定至上。但无论是秦还是汉,都是同样的一台国家机器。

西汉前期,皇室成员所做的就是让这台国家机器平稳运行,不要重蹈秦亡覆辙。而且,延续了秦制的汉法也只在汉朝直接统治的国土上施行,并没有大面积地推广到关东诸国。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增长,面对内部的诸侯王、功臣和外部的匈奴,国家需要调动的人力物力资源空前增多,这台机器势必要加速,要提高功率,那么,该如何在机器提速的时候,防止秦朝的命运重演呢?换言之,汉朝既然否定了秦政,又延续着秦制,那么汉朝到底要建立一个怎样的国家?刘氏家族统治天下的合法性在哪里?

汉朝“建国”的问题,就这样浮出水面了。

6.废除肉刑的一段往事

汉文帝刘恒刚当皇帝没几年,就和齐国较上了劲。

几年前,齐王刘襄没能凭借诛吕之“功”而当皇帝,兄弟几个都与刘恒结了仇。后来,齐国成了刘恒在位期间被削弱最甚直至分拆的诸侯国。

有理由推知,伴随着齐国的削弱,刘恒也会将汉法(秦法)一步步在齐国推行。当年秦朝迅速灭亡,原因之一就是秦国本土虽然习惯了秦法,但移植到关东各国后,臣民极不适应,视之为“无道”。所以汉朝虽然延续秦制,但不敢也没有能力立刻在各诸侯国全面推行秦法。8齐国的削弱给了刘恒尝试推广汉法的机会。

其中一项可能就是肉刑。

汉文帝十三年9,齐国的“粮食局长”、太仓令淳于意被人告发下狱,按律要被执行肉刑。他的女儿缇萦给汉文帝上书,痛陈肉刑之苦,还说愿意给官家当奴婢代替父亲受刑。文帝读后特别感动,就把肉刑给废了,后世遂称汉文帝为儒家仁政的典型。

细究起来,这件事绝不会如此简单。首先汉文帝并不是儒家的典范皇帝,他是一位“外取黄老,内主申韩”10的君主;其次,淳于意何许人也?仅是一个小小的太仓令吗?

不然——淳于意是一个被司马迁注意到,并在《史记》立传的人物,绝非庸俗的官员。在司马迁笔下,他是和扁鹊并列在同一篇列传里的神医。

既然是神医,名气肯定很大。淳于意后来被释放时,刘恒下诏询问他给哪些人治过病?淳于意回答:我给齐王的太后、齐王、济北王、淄川王、阳虚侯、济北王的宠妃、济北王的奶妈、齐王的孙子、齐王宠妃的哥哥等等都治过病,赵王、胶西王、济南王、吴王都来请我,我怕治不好他们把我抓起来,都没敢去。由此可见,淳于意不仅名气大,而且与齐国及齐国衍生出来的诸侯国关系密切。

所以,缇萦的呼吁能上达天听,并不是她的文笔好,而是因为淳于意是个名人。有理由猜测,齐国被削弱后,汉文帝将汉法移植到齐国,肉刑就是其中之一,在齐国属于“新事物”。11但连神医淳于意都要被处以肉刑,普通臣民的命运可想而知。缇萦的呼吁反映了齐国当地人对这种酷刑的抵触,恰好淳于意是个名人,他的遭遇引起了皇帝的注意。

缇萦的上书能通过层层官僚之手,最终被递到皇帝手中,还感动得皇帝亲自下诏,放人不说,连肉刑都废除了。她哪能如此幸运?谁为她开的“绿色通道”呢?猜测是汉文帝在淳于意的案子里,发现了关东民众对纯粹施用汉法已经有所不满,才借此机会,既要继续将汉法推广到关东,又要修订汉法,避免引发臣民反感甚至反抗。

于是,汉文帝下了那道著名的废除肉刑诏:

制诏御史:……《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12

这则诏书是现存史料中第一个引用儒家经典《诗经》的皇帝诏书,以往,不论是秦始皇还是汉高帝,都不会在诏书里引用儒家的句子。

诏书,就如同今天的中央文件,引用《诗经》就好比一份文件引用“马列经典”来作依据。汉文帝并没有大规模采用儒学的打算,但这起码说明了,皇室已经意识到汉法的弊端,或者说意识到一个政权不能只靠严刑酷法,还要靠“德性”。

在当时,要想平衡“汉法—秦制”的酷烈,除了儒家信条,似乎别无选择。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