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思念着她。
他的妻子、他的夫人、他的挚爱。
穿着飘逸白袍的公子,在砚城之底、深得要掘过三道泉水,幽冷难寻之处,一座辟石而建的精致楼宇中,那舒适奢华的卧榻上,辗转难眠的叹息。
他坐起身来,用手捣着没有心的胸膛。心没了,思念却浓之又浓,没有淡去分毫。就算已化成魔物,还是舍不下思念。他是为她而入魔、为她放弃成为神族,就为了保护她。即使离开砚城,过着平常日子,像对寻常夫妻那样,他也甘之如饴。他是真的这么想的。
只不过,连平凡也是最奢侈的梦。
他已成魔了。
而她为了维持砚城的平衡,被作为牺牲品,不知被藏在何处。
他清楚规矩,因为他也亲手封印了他上一任责任者的妻子,把那女人埋在砚城以南的墙下。当初为了找寻规矩的遗漏之处,在被迫卸任前,他亲手去挖掘南墙。
被封印时绮年玉貌的女子,经历将近五十年的消耗,别说是身躯了,就连魂魄都脆弱稀薄,触都触不得,连用力吹口气,都会让她消失为无。
如今,他的妻子被姑娘封印也超过三年,他必须赶在砚城吞噬她之前,快快将她救出来才行。
聚集恶念、吞食人肝,让他一日日强大。但愈是强大,他愈是觉得身体里有股力量在冲撞着他的魔力,就像是血液里有把锋利的匕首在流窜,因为搜寻不到心,所以始终剌不中要害。
温润如玉的手伸到胸膛前,食指化得粗糙黑绿、浮凸可怕,泛黑的指甲又长又锋利,在肌肤上划了一道,涌出腥臭的液体,滴入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中。
液体腐蚀水晶,流入其中,黑血飞旋晕染,把水晶侵蚀到最薄,却有一小滴殷红悬在水晶之中,散发柔亮光芒。当黑血沈淀,它更显红润。
他举起水晶端详。
这该是那女人的血——他继任者的血——拥有强大力量,能操控日光、驱逐化魔的他、能力远比他跟他上任责任者更强,看似十六岁,又绝非十六岁的少女。
姑娘。
他在唇舌间轻念这两个字,再用獠牙狠狠咬碎。
关于她的线索太少,除了深爱雷刚、役使黑龙与信妖、对砚城内外之事全都驾轻就熟、事事易如反掌外,他对她知道得并不多。这不是一件好事,他必须知道更多,才有获胜的机会。
先前,他就是没有料到雷刚已从人变鬼,才棋差一着,失去杀她的机会。
她还藏着什么样的事情?
她有什么样的秘密?
她的弱点在哪里?
经过上次交手,公子知道对敌人懂得愈多,才愈有胜算。
姑娘看似不败,但并非如此。
没有人与非人是无敌的。
俊美无俦的公子,垂落不成比例的魔爪,爪中握着水晶。他想了一想,记起一件事情,那件事情原本微不足道,如今却变得有利用价值,令他的眼里有真正的笑意。
他知道该去哪里询问关于姑娘的过去。
时间正好——就是这么刚好,没有迟一些,也没有早一些——是不是冥冥之中,有什么莫名的东西在帮助他呢?
公子轻声笑了。
有个壮年男人从树林中走出来,神情疲惫但满足。他闲适的踏在五色彩石上,在四方街广场四周挑了门面最奢华、索价最昂贵的酒楼,悠哉悠哉的晃了进去。
店小二不敢怠慢,立刻过来招呼。“大爷,您好——”
男人伸手,打断客套话,直接说道:
“我要最好的厢房。”
店小二双眼一亮,飞快的打量来客。只见这人身材普通,大脸上双眼小小的,还分得很开;身穿深褐得发亮的衣衫,最外头还罩着一件看似透明,细看却又有纹路的透纱长袍。
这种袍子可是富贵人家才穿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