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涴半知半解“哦”了一声,咬着黏糊糊的米粉糕,与越千城迎着日光朝人潮拥挤的市集走去。在深山之中学艺多年,花涴已习惯了山里的安静,当年刚从山上下来时,她总闭门不出,觉得外面太过吵闹。而后,她发现,家里并不比外头安静多少——弟弟鬼喊鬼叫,每天像牛皮糖一样黏着她,爹和娘每日都要上演一场“你到底爱不爱我”的争吵,且他俩十分喜欢找人评理,闲赋在家的花涴便成了夫妻俩的首个祸害对象。在此等摧残之下,花涴渐渐转变了想法,她不再觉得外头吵了,比起家里,外头不知安静多少倍。可见唯有在比较之中,人才能够进步。这年头,各地官府皆热衷于搞这个节那个节,三月来个桃花节,四月来个梨花节,八月来个荷花节。节庆搞了不少,各种各样的花儿也糟蹋不少,但若说实际有什么成效吗?八成是没有的,图个热闹罢了。今儿个恰逢桃花节,赶热闹的人多,越靠近市集便越走不动,花涴只有紧紧靠着越千城才不会和他走散。越千城讨厌过去每一年的桃花节,吵吵嚷嚷的,除了人还是人。但今年,他不再讨厌桃花节了。因为举办桃花节,街上才会有这么多人,因为有这么多人,花涴才会靠他这么近。原来所有的讨厌,只是因为身边没有那个让他心情愉悦的人。他想趁乱偷偷牵花涴的手,手从袖笼里探出,指尖发白,试探着动了动,又很快心虚地缩回去。好不容易才能与花涴再次见面,他不敢做出任何没有把握的事情,怕惹她不高兴,怕她再一次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他没有几个可以用来等待的七年了。他亦不想再经历一个漫无目的的七年。一块米粉糕吃完了,花涴从兜里掏出帕子擦嘴,擦完了嘴,她又开始擦手,“你们几个关系很好,是打小就认识的吗?”她突然问越千城。将双手老老实实负在身后,越千城目视前方,“也不是,我幼时居住在燕归城,十二岁那年随父亲迁居到凌云城,在迁居到凌云城之后,我才认识小白他们。”花涴惊讶抬眸,“啊,你小时候住在燕归城啊?”她猛地合掌,“我也在燕归城住过!小时候我居住在燕归城的祖父家中,由祖母抚养,后来父亲才把我接到京城。”她朝越千城由衷微笑,“说不定我们小时候见过面呢!”难怪她总觉得越千城面熟,原来他们小时候住在同一个城里!也许幼时他们曾经一起玩耍过也说不定。越千城平静笑笑,是的,他不仅知道花涴幼时也住在燕归城,他还知道那时她是如何的活泼顽劣。话都赶到这儿了,他本打算趁机和花涴相认,可是想到幼时的自己是那般模样,也许花涴根本不记得他,倘使记得他,又兴许只把他视作笑话。男子的自尊心作祟,越千城把相认的想法收进心底。再等等吧,他这样想。远处人潮中传来阵骚乱声,似有人在哭喊着什么,发出的动静与周围的热闹喧嚣格格不入。越千城跟在花涴身后朝传出哭喊声的地方走去,边走便边低声道:“也许吧。”已有官府的人先一步赶到了,举办桃花节大小算个重要活动,官府的人全程都在,为的便是防止出现什么恶□□件。“小妇人,你哭什么?”官府的人讲话素来中气十足,哪怕是一句询问的话,听来也像是质问。越千城和花涴靠上前去,只见被人潮环绕的道路中间,有个约莫三十出头的小妇人席地而坐,她的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是道道眼泪刷出的泪痕,“我夫君他……他……”小妇人啜泣不止,悲伤得几欲昏厥,“他死了!”几个官兵面面相觑,声音又拔高一些,“怎么死的?”小妇人哭得嗓音沙哑,“我也不清楚……昨夜他饮酒到半夜才归来,澡也不洗便往床上爬,我恐他受凉,特意帮他盖好被褥才睡去。睡到半夜,我听到他呕了几声,可我太过困倦,并未起身查看,等到方才我起身再看……”小妇人嚎啕大哭,“我夫君已经不喘气了,他的脸色青紫一片,骇人得紧!大人,小妇人也不清楚夫君因何亡故。”越千城听到周围的人低声议论,“哦,原来是老孙的媳妇儿雯娘,他们夫妻俩感情素来好,咱们街上的女人家都艳羡不已。哎呦,你说这人怎么说没就没了,雯娘以后该怎么办?”还有人道:“老孙那家伙就爱喝酒,雯娘早说过他许多次了,他总不听。这下好,把自个儿的命喝没了,雯娘身子不好,他们家孩子手又有残疾,十根指头凑不全,留下孤儿寡母的,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