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萍本以为这么近的距离,就算不能把周秉昆刺伤,也能刺到他的身上,那样的话,也是自己赢。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不到两尺的距离,周秉昆就像一个鬼魂般瞬间躲开。马晓萍的刀,一下刺空了。就在她愣神的片刻,周秉昆一个回身,两个手指紧紧夹住刀背。马晓萍无论怎么用力,刀,依旧纹丝不动。这一次,马晓萍彻底服了。松开握着军刀的手,翘了翘嘴角,“我输了!”周秉昆收起了军刀,“你现在相信我一个能打趴下三个流氓了吧?”马晓萍扬了扬头,“三个你能打趴下,那要是十个一起上,你行不行?”“十个?太少了!三十个也没问题。”周秉昆一脸自信。周秉昆深知,想让马晓萍这样不良少女迷途知返,就要激起她发自内心的崇拜感。她一个大首长的女儿,之所以与社会地赖混在一起,十有八九是觉得这帮地赖能打,觉得他们有本事,觉得他们是大英雄,才愿意跟他们一起混。自己要做的,就是让她崇拜转移到自己身上。有了新的崇拜对象,自然而然就远离那帮地赖了。不过,这么做有一个风险。崇拜是爱的催化剂,万一马晓萍因为崇拜:()重生人世间,我的火红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