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卫廷宵,融入在这大山中的田间一隅,男子力爆棚,撸起袖子后露出的小臂肌肉十分结实,阳刚的动作散发着男人的荷尔蒙。
简直就是长在彦疏的审美点上了。
以前不熟悉时,只是敬仰,现在喜欢了,看对方时只觉处处都是优点,甚至是越看越钟意。
彦疏深知他们俩的家世背景差距之大。
那么多人喜欢卫廷宵,又怎会偏偏轮到他这个山间小子呢?
卫廷宵的家里,该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吧?
有权有势的家庭,对子女配偶的要求想必是极高的。
彦疏走到镜子前,突觉自己除了这张皮囊,再无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这个时代的人,大抵是不需要一个只会刺绣的花瓶。
想到这儿,彦疏的情绪有些失落。
他不能想到未来会发生的结果,只能把握当前短暂的温存。
彦疏对喜欢的事物从来不敢奢求太多,每当他有执念的时候,那些东西都会从身边一点点失去。
对卫廷宵的情感,如此这般,就够了。
他该停在这个边界之外,不能再继续踏足那个不属于他的圈层。
……
“卫廷宵!你住这么好的房子啊!”
洛修一整个酸了,他现在是超级无敌大柠檬。
他一开始还在寻求环境优越的房子,结果那些屋主人要么不接受拍摄,要么家里没有空房,无法借住。
好不容易在山下找到一家愿意接纳他的村民,进去发现里面的条件十分艰苦。
他的卧室窗户正对着后院,而村民家的后院有个奇臭无比的猪圈。
找好房子后,他立马就来找卫廷宵,他倒要看看好兄弟的房子长啥样。
他想着山上的房子应该比山下的好不到哪儿去吧?
结果进了院门以后,不仅没有各种奇怪的臭味,还能闻到一阵花香。
小院干净,瓦房别致,还有两层楼。
“干嘛?觊觎我找的房子啊?”卫廷宵看洛修那个酸溜溜的表情,神情稍显嘚瑟。
“你住的这家还有空余房间吗?能不能也收留收留我。”
洛修搓搓手,用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盯着卫廷宵。
卫廷宵站起身,拍掉满手的泥巴,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不可以同住一家,余导没跟你说吗?”
洛修很会抓重点,突然嗷嗷直叫唤:“也就是说这家还有多余房间!啊啊啊啊!卫廷宵,你犯规,你提前过来占房!”
都是综艺小白,为什么这家伙如此贼精。
这像是从来没参加过真人秀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