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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签字(第3页)

说到拧下来三个字时,刘乐还抬手摸了摸孙志的脖子。

“签,签……”孙志魂飞魄散,心里再也不敢存有一丝侥幸。

之前,他还以为一拳就能把刘乐条得半身不遂。

结果却是,刘乐随便一拳,就能把他们打死。

“还有这个,连同医院股权一起卖给我了。”刘乐又一把扯掉孙志胸前的玉石吊坠,因为里面蕴含着一缕细小的灵力,早就被刘乐看上了。

“好,没问题。”孙志急忙答应。

玉石虽然珍贵,比着小命相差十万八千里。

只要刘乐不要他的命,他都会直接答应下来。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有命在,报仇还是有希望的。

其实,刘乐看中的是玉石里面的灵气,并不想把玉石也留下。

只是现在就吸取出来的话,他的手掌就会变得晶莹剔透,他可不想被孙志发现自己的秘密,只好把整个玉石都收下来了。

“签吧,要工整点。”

等到刘乐放开孙志的头发,让孙志的双脚落在地上时,孙志就像溺水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打内心深处,竟然还对刘乐生出一丝感激之情。

接下来,不用刘乐吩咐,他就急忙跑到桌子前面,拿起钢笔,就把名字签了。

写的一笔一画,那真是标准的楷书,非常非常的工整。

此时,他再也顾不上医院一半股权的价值,只想活着离开这里。

“带上你的钱。”刘乐踢了踢脚下的那张皱巴巴的十元钱。

孙志急忙捡起来,一把揣进了粘着鲜血的裤兜里。

平时,连一百块都不屑一顾的他,此时把这皱巴巴的十块钱都当成了宝。

“带上你的狗。”刘乐指了指晕倒在血泊中的保镖和杨天鸿:“滚蛋吧!”

本来,刘乐还想收下孙志这条狗呢,可是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能留。

从孙志的面相上来看,这货善于钻营,工于心计,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样的人,要么成为枭雄,要么成为狗熊,绝对不会成为一条好狗的。

所以,刘乐还是赶走了他。

孙志急忙跑过去,把保镖和杨天鸿全都叫醒,命令道:“走,快走。”

杨天鸿一睁开眼睛,就看到孙志和四位保镖全身是血,极为凄惨。

吓得他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向外跑。

院长已经无望,他只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犹如地狱一般的地方。

而刘乐,却拦住了他,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谢谢你啊!”

“要不是你帮我把那个姓孙的蠢货带过来,我还没办法这么快,就收回这百分之五十的股权。”

“现在,医院的股权已经全部成为我的,这家医院也终于成为了我的。”

“总的说来,你的功劳不小啊!”

“看你伤的不轻,就在医院里治疗吧,医药费我给你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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