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几天,伤口比最初的时候,要好了太多。
可浸了汗之后,伤口有些发白,有点被感染的征兆。
这一切,李金凤看不见。
按着小偷的陆建国,在李金凤还未靠近的时候,就认出了她。
这个时候的李金凤,狼狈极了。
脸上抹的泥巴,因为出汗的缘故,东一块,西一块的,比唱大戏的还夸张。
她一靠近,身上就一股腐乳的臭味,夹杂着汗臭。
可那双眸子,依旧乌黑发亮,仿佛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明星一样。
陆建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女孩儿靠近的时候,他连呼吸都有些发紧。
喉咙干干的,对上那双眼睛,更是连手都不知道怎么放。
“你……是你……”李金凤认出陆建国了。
那是给她三斤划拨粮票的男人。
陆建国冲李金凤点头,努力维持着自己高冷、严肃的形象,可心里,却依然乱成了一团。
李金凤蹲了下来,先是捡起地上装面条的布袋,接着才问,“为什么抢我的面?”
男人哭了,“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儿子病了,在医院,想吃面条。可我没粮票,他们都不愿意将面条卖给我。丫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男人哭的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
他后悔了,不该抢东西的。
他以为,这么一个姑娘的东西,抢了没关系的。
可他这样做,儿子要是知道了,该多难过啊。
第64章缘由
一个大男人,在大街上,哭得眼泪鼻涕流了一地,不为别的,就为了那一口吃的。
李金凤听了,心里其实并不好受。
甚至还觉得有些心酸。
要是都能吃饱,谁愿意做这种事儿?
“你说你儿子在医院?他咋啦?”李金凤多嘴问了一句。
男人还在哭,一边啜泣,一边和李金凤解释,“我和娃儿她妈都是乡下的,最近生产队抢收、抢种,我们整日的不着家,就为了多赚几个工分,让家里老老小小能吃饱。
谁知道,家里老娘痴痴傻傻的,也不晓得带娃儿,刚烧开的水,放在堂屋里,娃儿不晓得,就去碰,水壶翻了,身上全烫熟了。
是我的错啊,我不该放娃儿在家里的,早知道这样,我赚啥工分,我就在家里守着娃儿,也好过现在这样,呜呜呜……”
一听是烫伤,李金凤整个人一惊。
烫伤是最难处理的外伤之一,稍微处理不好,留疤、留痕都不说,还可能因为感染,一条命都没了。
更何况,现在天气又热,县城的医疗条件又有限,那孩子怕是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