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蘅这几日没睡好,不得不承认,她冒生出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
投资曹昂。
简单来说就是,逮住人,好吃好喝当泥菩萨供着,等寻个合适机会,再将他风风光光送还许都。
这便算立大功了!
什么千金爵禄都无关紧要,更不奢望他们曹家人多感恩戴德,只求一道保命符,待到来日死劫如期而至,彼时有个说话管用的,能将她恕免,成全自由就行。
可惜理想再美满,真正令她辗转反侧的却是仅存的理智:
人穿越后真的能改变既定的历史吗?就凭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本质混吃等死的废物?万一出现差错,会不会发生难以承受的后果?……
苦恼了一段时间后,还是缦双随口所问,点醒了她:“那边一直没动静,您的信,莫不是没看懂?又或,他其实并非您心中所想之人?”
是了,先得确定那位孟觉苦的真实身份,而后才有资格纠结。
于是等到八月十五这天,季蘅得了个名正言顺的由头,去旭庄赏菊。
既然那人装傻不肯来,她也豁得下脸,亲自拜谒。
“酒,备好了吗?”
不过巳时,庭院里早早摆上秋夕祭月的红香案和新鲜瓜果。一旁的细宝小心点头:“偷偷的。”
汉代的酒是发酵酒,度数普遍偏低,对季蘅这种常年泡清吧的当代大学生而言,甚至都不配叫酒,充其量只算饮品,出门时带些尝尝味解渴,还嫌它跌份儿呢。
这种携酒出游的快意行为,于建安年间生活的奴婢看来,其实还算稀松平常——名士风流,任情纵饮,不亦乐乎。
可养在深闺里的贵女嗜酒,传出去总归有些失格,故而细宝就像帮衬了离经叛道的坏事,既刺激,又十足心虚,所以得偷偷的。
好在今日阖家上下均很忙碌,没人会注意厨廪的酒坛里少了那么一小拇指盖的量。
“行,走吧。”
送她们外出的霍逦不忘多叮嘱几遍:“中秋家宴,你们这些丫头千万记得提点五娘子,莫因在外贪玩就误了时辰。”
季蘅今日特意打扮得很赏心悦目,穿上新制的秋香色襦裙,戴了最喜欢的一支步摇,连眉间的红痣都特意用金箔缀饰了花钿。
“不知道的,还以为您要去幽会情郎呢。”细宝给她拢头的时候,忍不住大胆调侃。
足可见有多上心。
人是不折不扣的视觉动物,初印象非常重要,故而与传说中的“曹昂”初见,绝不能潦草马虎。
不仅打扮上要慎重,她还准备了一些适合探望病号的见面礼,什么灵芝、人参、冬虫夏草,等等。
退一万步讲,即便失算,那人不是曹昂,这些干巴巴的好玩意也可当是续他一命,慈悲积德了。
再说甄家的旭庄,位于城北远郊,倚靠着青嶂山,颇具野趣。
缘分得很,这庄子和地虽不大,但记在季蘅名下,甄母以前提过几次,说是给女儿准备的嫁妆之一。
有地产、房契傍身诚然好,可她老人家现在还不知道,小女儿将来所嫁的两任夫君,一头虎狼,一条真龙,压根看不上这些,胃口那都是论郡论州论天下的,更不知是福是祸。
不过说到底,季蘅这次并非真的要参观庄子,只因青嶂山趾的某处溪尾,有椽不起眼的茅草小居,那里住着她要寻的人。
篱笆内簇拥着团团秋菊,院里种了棵桂花树,树下还有把竹榻,孟觉苦正躺在那处小憩。
是因祭月节,佟娘今早破例多送来一壶金玉露,给他尝个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