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侪将脑袋摆正,恰能将戚檐奔跑的模样完完整整地装入眸中。他的眼神从戚檐的后脑勺落至紧握住他手腕的修长五指上,眼前闪过无数景象。
他们常在奔跑。
他们曾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医院廊道中奔跑,在瓢泼大雨晕开的灰绿林中奔跑,在天未明的石滩拖着一条几乎残废的腿奔跑,在泥泞的教学楼中奔跑……
偶尔是他拽着戚檐,但多数时候是戚檐这样拽着他。
他的长睫眨了眨,没咂摸出浪漫意味,先想到西伯利亚的雪橇犬与有些遥远的、被极光笼罩的北国。死前,他一辈子没出过国,年少时候是因为家境贫寒,即便后来有过那么几回出国留学的机会,却也在各种考量下最终错过了。
大概也有那么些心理作用的影响,每当他试图放下过去“远走高飞”时,他便会听到戚檐质问的声音。那可怜之人的哀嚎会叫他良心不安,甚至于一阵阵的心悸。
戚檐走也走不得,他还想飞往别处么?
他总在夜里想,也不是非得离开。
至少,他有一部分已经永远地留在了那场车祸的现场。
***
晚风中血腥味浓,当戚檐从七拐八绕从一个并不常见的小道钻入科学楼时候,文侪才真正意识到那人的方向感比他想像中还要好得多。
毕竟隶属于这僵尸高中,科学楼自然也不是什么净土。成群的僵尸四处蹦跶,宝蓝色的清装上下晃动,再配上灰青吐长舌的死人脸,文侪一时看得想吐。
“靠……哪儿都那么多……”
“甭着急,小弟保准将大哥安全护送到指定地点。”
文侪没问戚檐要带自己去哪里,只安静地跟在戚檐身后时走时停,最终成功进入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中。
“解释吧,这是哪儿?”
文侪四处摸索开关,没曾想黑暗中遽然伸出一只手从后搂住了他,戚檐身上的阳光味快溢出来了,文侪抬起手中笔记本,照着埋在他肩头的脑袋瓜就是一敲。
“叫你说话,没叫你动手。”
“我这不是怕你开灯嘛。别开灯,开灯了僵尸没准就过来了。”戚檐的语气很委屈,但由于在黑暗中文侪根本看不清他的脸,所以他这会儿面上根本没挤出可怜模样,甚至眼睛还在笑,“这儿是科学楼一层最深处的屋子,是放置化学实验器材的地方。你也知道的,在阴梦中,越是特殊的屋子越有可能找到些什么稀奇线索,既同化学相关,没准能找到关于黄腾精神病院相关的线索呢。”
文侪觉得有道理,只是这屋子里实在太暗,那头戚檐嚷嚷说他摸到手电筒了还在琢磨如何打开,这头文侪已经开始用脚步丈量屋子的大小了。
球鞋踩在瓷砖面上的脆声响着响着,他脚底却忽地往下陷了几厘米。脚底松软的感觉叫他意识到自己这是由瓷砖地面踩到了裸|露的泥土面,且那土有些潮湿粘腻,同屋外被大雨打湿的泥质感很相似。
恰这时,戚檐“啪”一声摁亮了手电筒,并将手电筒置于脸下,扮着鬼脸贴近文侪。文侪没工夫同他胡闹,只夺了他手中手电筒照向了脚底。
手电筒的照射范围有限,一个窄小的光圈从文侪脚底搅和着血色的泥土缓缓向前,在瞅见一个凸起的土丘,以及土丘前头竖着的一块残碑时候,文侪没有片刻的怔愣,便蹲身扶住那块石碑,细细读起了碑文。
“我们大哥还真不信鬼神哈,我姥爷过去总同我讲说踩人坟头要遭天谴的。”
“我没死干净,还要为薛无平卖命已经是挨了天谴了……甭给老子再废话,快过来帮着举手电筒,碑上字小得蚂蚁似的,我看不清!”
戚檐爽快踩着那土丘过去,听得啧啧水声,大抵也清楚自个是踩到了什么好东西,接了手电筒先把自个儿的脚底照了——一块掺血的烂肉嵌进了鞋底的凹槽中。
他只当是没看见,在文侪仔细读碑文时候,盯着文侪漂亮的眉目瞧。文侪那小子习惯不好,总是皱眉头,可即便是他紧蹙的眉心,戚檐也只会觉得可爱。
戚檐清楚自己疯的不轻,但他心甘情愿这么疯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