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酒馆已基本筹备妥当,程洛开始懒怠露面,将善后工作全部推给了白启处理。而她则窝在忠义路埋头画画,实在闷极了才出门散散步。
因着元宵节,滨江大道上张灯结彩,人潮涌动,一派节日喜庆气象。若非出了趟门,她恐怕还不知道今天是元宵节。
没走两步,便撞见了热心市民。
两周没有见面,林豫冬惊觉程洛今天格外不一样,从初恋风转变成了御姐范。一头栗色长卷发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泽,罕见地化了妆容,美得不可方物。浑身好似散发着成熟、危险的气息,一举一动都引诱着他。
他酝酿了好一阵才瞅准时机上前打招呼,结果仍旧卡了壳:“程洛,好巧啊!今天是……元宵快乐。”
林豫冬长相硬朗,偏偏长着一双眼尾微微上翘的桃花眼,此时正含情脉脉地看着她。
程洛回了他一个不咸不淡的微笑,始终没有停下脚下的步伐。
他急忙跟上,挠着额头问道:“那个,酒馆,还,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程洛脚步一顿,转头看他:“今天周五,你这么早下班?我记得元宵节不是法定节假日吧。”
即便是斜阳残影,阳光仍然刺眼,程洛忙抬起手挡在眼睛上方,手背上的纹身在白皙肤色衬托下显得格外突兀。
林豫冬盯着纹身怔怔出神,他记得那里原先是一道比肤色略白的细长伤疤。他想过询问伤疤的由来,但发现程洛似乎很介意那道疤,总是有意无意拉长衣袖挡住,所以一直没有开口询问。
程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问你话呢!”
他匆匆移开眼神,一个大跨步迈到她前头,面对着她边后退边回道:“哦!我今天出外勤,路测地点刚好在老城区。结束后不用回公司,我……我就四处走走。你说巧不巧,就跟你偶遇了。”
茫茫人海中哪来那么多不期而遇,不过是一方的刻意为之。他一下班便跑去酒馆,结果扑了个空,在白启的指点下来到滨江大道,准备遇不上再去忠义路碰运气。
程洛懒懒问道:“路测是什么?好玩吗?”
“通俗来讲就是把车子开上路,做道路测试,目的是验证自动驾驶性能的稳定性,方便日后进行技术完善和算法优化。
我觉得挺好玩的,一步步提升目标检测精度,降低误检率,很有成就感。”
程洛冷笑一声:“看样子你挺喜欢你的工作。”
比起聊工作,林豫冬显然对程洛更加好奇,迫不及待转移了话题:“你什么时候去纹身了?”
程洛抬起手背看了一眼:“前几天。”纹身的图案是荆棘,旁边点缀着点点星光,正好将她手背上那道难看的伤疤盖住。荆棘从手背一直延伸到手腕,绕着手腕盘了一圈。脉搏处纹着行拉丁谚语:循此苦旅,以达繁星。
“你怎么突然想起纹身?”
距离派出所风波已过去两个多月,但两个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尚且谈不上朋友。此时程洛却如实说出了缘由:“我想让自己变得锋利一点。”
她总是盼望打破长相带来的禁锢,她不想当个乖乖女,也从不是个单纯、不谙世事的女孩。
林豫冬大致听懂了程洛的意思,他从小习惯了按部就班,也当惯了乖学生,这样的程洛反而更加吸引他,她做了他不敢尝试的事情。
他带着赞赏的语气竖起大拇指夸道:“果然漂亮的人连审美也很高级。”
纹身之时,程洛便做好了日后接受他人异样眼光的准备,不承想等来的第一个评价竟是称赞。她抬头瞥了他一眼,微微一怔,突然意识到此时已没有了刺眼的阳光。
原来是林豫冬修长的身影挡住了夕阳!
之前也不是没受过别人献殷勤般的关照,奇怪的是,这次她并没有别扭和厌恶的感觉。
她神色一松,主动拉住他提醒道:“好好走路,等会摔了可别怨我。”
林豫冬顿住脚步回头,果然看见人比刚才多了许多,乖乖正常走路。
他挠了挠头,反复斟酌才问道:“其实我很好奇……你大学学的金融,怎么突然跑去开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