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燕说,“那是因为,夫妻两把店开起来了,可没有交保护费。临鹤县这地方还挺大,生活也好,可地头蛇很多,划分不少地盘,经常打架,砍伤砍死的情况多见。他们的店开在人家的地盘,但是没给保护费,不主动给已经犯了忌讳,小弟上门去要,他们还把人骂了一顿赶走,然后说要报公安。”
“现在做生意的多了,大家有钱挣就引来了窥伺。那些人是心黑的,保护费要得越来越高,而且那么嚣张也是已经上下买通了,一路人。他们真去报了,见着敢反抗,那些小弟就放火给教训,也是给其他人杀鸡儆猴。”
池燕说来也怕,“现在这群人,好像叫什么黑、“帮”,还是**来着,港城那边就有大规模这事,收保护费是常态,我大舅说的。我也不懂,反正就是一群能要你命的狠人。我大舅和我说,看见这群人,可别去挑衅,绕路走,他们是真的毫无顾忌,会打死人。”
这里头掰开来,那都是一眼望到头的黑暗,管?谈何容易,利益都是紧紧相连的,再加上现在下岗工人特别多,待业青年也多,一个接一个的互相洗脑,纷纷加入了这群体,收保护费就有钱赚还能耍威风,年轻人谁不爱。
沈佑春知道这个,就好比在他们村,沈姓是同出一脉,并不会欺负同姓的弱小,就是外姓人要想在村里住得舒坦,就要矮一截,因为你想要得到庇护就要付出,态度当要好,不过他们村还算友善,不会欺负,其他村就难说了,据她所知的,可没那么好讲话。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争地盘,而其他村的人见沈家人多,不敢随便欺负,就算争田地争水源,两边真打起来,杏林村的男人多,往前一站呼啦啦一群,下手狠的也不少,也不会吃亏。
现在可不太平,依旧乱的很,再加上他们沈家祖上还是打猎出身,还藏着猎枪,这也是村子在不断壮大原因。
这也是出来外面,看见有人做生意赚钱了,沈佑春也不敢忽悠爸妈也出来做生意的原因,在他们乡下过得还行,可是出来到外面,一脚踩在别人的地盘,只要挣到钱了,肯定会被盯上,被拿走钱就算了还会没命。
之前,沈佑春都是小心翼翼,出行肯定要和沈有金一起,长得好看,独身一人在外面走很容易被色狼下手,街上游手好闲的人可不少,眼睛冒着算计。
“那他们现在怎么办,基本是求救无门了。”沈佑春唏嘘不已,她是有点同情,可只能同情,再多也做不了。
再同情,她也不会为了别人搭上自己,更何况还是陌生人,这事私下里听听讨论就行了,谁还能热血的去主持公道,她又不是脑子有病的。
池燕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大舅没和我说。他只是说,让我远离这些人,别去招惹。我们只是普通人,真惹上事了,都是自认倒霉,没别的办法。”
“这事我跟你说就算了,你可别乱传出去,免得引火烧身。”她再提醒了一次。
这事藏在心里一个晚上都睡不好,她脑子乱糟糟的想了很多,实在忍不住了,还是选择和沈佑春说,不过说出来之后,还真的浑身都轻松了不少。
沈佑春嗯了一声点头,不过兴致低了几分。
她不由埋怨起了池燕,这种不好的事干嘛和她讲,搞得她现在心里都闷。
校外,孔叔将饭盒递给了江惊墨,并说,“事情查得差不多了,这里面确实有江承的手笔,曾承文是他的人,而这个曾承文是公安局副局的副手秘书。再往下查,线索断了,不过我猜测,江承和岛上已故那位的后人有联系,只是还没有找到证据。”
江惊墨敛眉,手指摸着袖口扣子许久,半响之后,他才说,“继续查他们是没用的,我在这里防备心很强不容易露马脚。但群体越大,越难管容易犯错,往在街上搞事的队伍里查,肯定会有内应和岛上那边专门联系。”
“好。”孔叔点头,“这里到底不是京市,自古就有强龙压不过地头蛇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你现在来了这边,江承也得到了消息,我想,他肯定会有动作阻止你回去,你要小心些。”
“我知道。”江惊墨微微颔首。
他提着饭盒回去食堂找到了沈佑春,见她情绪有些不对劲,江惊墨微微嘁眉,推了推眼镜,似有若无的视线掠过池燕,把池燕看得一阵心虚。
第38章
外人在,江惊墨也不会问,他坐在对面,打开饭盒,一层层拿出来。
饭菜分开,荤素搭配齐全,这么一对比,谁的饭菜好吃很明显,沈佑春立马精神了,眼睛发亮,“好香啊!都是我喜欢吃的!”
就连猪肉都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她就是喜欢吃这样的,太肥的吃不下,太瘦的没有口感。没想到她就说过一次,江惊墨还记得呢,沈佑春心里美滋滋的,嘴角翘起的弧度,都能挂上一个江惊墨了。
江惊墨见着她亮晶晶的眸子,双手趴在桌面,倾头去闻味道,又抬起来看他,要是有耳朵的话凭借心情而动,肯定会一动一动,真可爱,耳朵这个或许也不是不行,江惊墨想起在京市时参加的一次聚会,乌烟瘴气也很无聊,不过确实挺猎奇,他前后没待几分钟就走了,现在也学到不少。
“当然都是你喜欢吃的,我要是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作为你的对象就很失职了。”江惊墨夹起一块排骨递到沈佑春嘴边,眉眼含笑,格外温柔,“来,先吃一块看味道是你喜欢的吗。”
他们的位置在饭堂角落,沈佑春和江惊墨还是坐在里面挡住了,无人在意,就算有人看见也只是露出“我明白了”的意味深长笑容,没人会去多留意。
江惊墨刚转学来这里没多久,平时很低调,并不是什么走到哪儿都引起注意的风云人物。人生里,只要不想成为演员,哪里来的那么多观众。
“唔——”沈佑春习惯了被投喂,她张嘴咬走,脸颊鼓鼓的咀嚼,等吐出骨头,香味还在口腔里弥漫,吃了还想吃,“特别好吃,软香不腻,瘦而不柴,酸甜适中,比在国营饭店吃的还好吃!”
忽然更舍不得和江惊墨分手了,要是分开,她就再也吃不到这一口美食,光是想想,心里就不得劲。
江惊墨一笑,“你喜欢吃就好,以后就按照这个口味做。”
他当然还想继续投喂,只是在外面不方便,只好将饭盒里的另外一份勺子筷子给了沈佑春让她自己吃,配套的还有一份饭,比饭堂的香还软,口感很好,吃到嘴里,每一口都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