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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叶之一时隔九年重新发一遍(第1页)

当年的废话至于是如何和小眉认识的,已经有些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操操操,喔,不对,那天好象国际上又出了件什么事儿,于是我们几个兄弟以此为由撮了一顿,中午我喝了太多的酒,头有些昏,腿有些沉,舌自然也有些笨了,一个人到街上的书铺借了本小说便直奔大南门外的烂草地,准备刮刮江风,冒充一下孤独;抽抽小烟,模仿一下绝望。只是有太久没有出门了,所以没想到七月的太阳竟然会这么毒。当然,这是一个常识,但现在我的问题就是缺乏常识。于是在石凳上坐了五分钟后,我便决定脱下满身汗臭的格子短袖,做个脱衣的俗人,脱俗之人。当我的手指伸向短袖的第三个扣子时,不期有一道很清凉,很清凉的声音从我的正前方响了起来:“天气还真是热呀!”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我自顾自地笑了笑,第一个反应是,这绝对是一个雌性动物才能拥有的声音,而且一定是个小雌。我的第二个反应是,赶忙把第二个扣子给扣了起来。我的第三个反应是,脑袋嗡地一声……世界果然大不同,居然有女子主动找我搭讪。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怀里,用了半分钟的时间,猜度了种种可能,唯一把美女相约的可能排除掉后,勇敢地抬起头来,面对这个脸上可能涂了八层防晒霜的恐龙。若没有眼花的话,那是一个穿着平山绫那种式样裙子,像萧淑慎一样叉着腰,左手学徐熙媛那样用花手帕扇着风,长的酷似没发胖之前的深田恭子模样的女孩,在用李艳的招牌眼神望着我。一瞬间,我觉得喝酒之后的口好渴。由于自己生就是个衰命,于是我拼命地告诫自己,这绝对是个幻像。对!今天的阳光太过耀眼,而自己又是刚闻韶乐,数月不知肉味。所以这绝对是个幻像!可我的肋骨下方,肩胛骨前方,往往用来爱国的地方,常是酸酸的地方,怎突然一下感觉如此温柔。我一时失措,急忙用拇、食二指,曲成蟹螯之状,向腰后多肉处捏了下去……对,掐死你的温柔。一掐之下,始知今季并非春日,故眼前美景绝非chun梦。其实现在想起来,也不过是眉清目秀罢了。但当时我的嘴角险些亲吻我的耳垂。大约看我呆了太久,女孩子笑了,轻声道:“天好热啊!”我回她一个自认为最儒雅的呆鹅式笑容,貌似随意地用肥厚的手指梳理了一下油搭搭的乱发,再以一秒一合的速度眨了下眼,最后以两秒一字的速度缓缓应道:“对呀,好热的天啊。”女孩闻言一笑,烈烈夏日空气顿化作清风拂体。“这么热的天,还看书啊?”我很沉着地点点头,故作镇静道:“嘿……瞎看呗!”,此时我的手中正拿着一本《潇洒出阁》,闻佳人发问,心中不禁大窘,封面已然湿透矣。“我也挺喜欢看席娟的书的。”“是吗?”声调不由提高了几分。“你在哪儿上学了?”在嘴角和耳际又做了次亲密接触后,我从牙齿缝里憋出句话来:“加里敦大学。”“喔。”那女孩似觉诧异,又有些失望。我有些不甘心,生平第一次被美女主动搭讪,就这般无疾而终。于是使出我的撒手锏,用蒋昌建般浑厚的嗓音,缓缓吟道:“谁言人类的精神家园已然花果飘零,看这烈日当空,未料除闲人于此瞎逛,亦有如斯佳人未肯稍弃亲近自然之机。”不出我的意料,那女孩一愣之后,忽地掩嘴而笑。但出乎我的意料是,那是一串止不住的笑声,从她那纤细的手指间隙中汩汩而出。若纯以声音论,那笑声像银铃,像黄莺,像百灵(当然,我并不知道黄莺和百灵是不是一种鸟),像火锅旁的冰啤酒,像何伟炸的花生米旁的枝江大曲,像一中球场上那青青的草,还像什么来着……只是若这笑声是因我而发,那未免就有些难堪了。我皱了皱眉,以示我的不爽。却闻笑声不止,间有俏声道:“怎么你的声音忽上忽下,就像坏了的黑管一样。”提到黑管,不由想起了一位同学,听说他在大学里就学这个的。也因如此,我才知道黑管是个乐器。我一面想着,却未料一面就说了出来:“我知道黑管是件西洋乐器。”她一愣,又笑了起来。我也只好陪笑,但坚决不陪别的。她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用那条花手帕扎了起来,坐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我。饶有兴致!我敢用我父亲的人格发誓,她只是觉得我很莫名其妙,绝不可能对我有什么意思。不过我并不反对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有这样一个女孩陪我晒太阳,虽说这真的有些莫名其妙。她又向我手上的书饶有兴致的看了一眼。我强颜道:“我姐姐在医院住院,给她借去看,医生又不准。所以……”,!她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眼神中却带着一抹俏皮的调笑之色。当我正要做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她笑着说:“其实席娟的书真的挺好看,风行两岸三地,清新可人,人称冰淇淋小说。”说话的神情,颇似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发行商。于是,这下轮到我笑了。对了,冰淇淋小说。对了,她的笑,就像夏天里的冰淇淋正当我回味在冰淇淋的甜美中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危险的讯号。只见这女孩向我发出了一个蠢蠢的笑容。我心一紧,却听她甜甜道:“今天天真热,如果能吃上冰淇淋就好了!”我搔搔头,好生不解,只觉眼前这似乎应该是酒吧里的情节,而且女主角一般都会说:“嗨!能请我喝杯妈爹的吗?”虽说老爸,老妈的东西都挺贵,但毕竟气氛合宜,像这般在烈日之下的滨江公园,一个年轻娇俏的女孩子向一个认识不到五分钟的胖男人“强要”那不值钱的冰淇淋吃,悠悠苍天,此何人哉?不过看她的打扮,怎么也比我有钱啊。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困惑了。(扯淡,哪想的到那儿去。)虽说我不介意请美女吃吃冰淇淋,聊聊天,因为想像中那种感觉应该是好极了。但当我用手轻拍自己的腰包后,便不由学起那齐什么王来,用最自然的口气,最不自然地接了下去:“这么热的天,你一个女孩子跑到这儿来干吗,不怕晒黑了吗?”女孩子很执着地望着我。“能请我吃冰淇淋吗?”相信我,我从未遇到过这般不知头尾的事情。恰好在这时,一个卖冰棍的小贩吟唱着冰淇淋之歌从我们身边走过,他以军情局特务的敏锐嗅觉,觉察出了这看上去毫不般配的男女之间,似乎将要给他创造无限商机。面对着小贩饥渴的眼神,再回头看看她比小贩还饥渴的眼神,我在心中浩叹一声,认输了吧。“来个蛋卷!”小贩正色道:“美怡登的脆皮又出新品种了。!“来个蛋卷!”“新种脆皮,好吃的很!”一口四川腔。龟儿子!我暗骂一句,还是老乡哩,这点面子也不给。就当我和小贩以绝世内功透过凌厉眼神暗自拼杀之际,那清清的声音,懒扬扬地说了一句:“你个老子的烦不烦啦!说蛋卷,就蛋卷啦!”付钱,撕纸,送入嘴中。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实未料到美女也会说粗话。“喂!别这么看着我。”她一边从红樱桃之唇内吐出丁香之舌品味着如雪美味,一边递给我一个不屑的眼神。“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做事这么拖沓。是你买他的东西耶!怎么搞的好象你欠他似的。”我这才注意到她说话,神情都干净俐落,吃冰淇淋的速度更是让人望而生畏,让人好生……佩服。而且说的话听上去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还在纳闷,凭什么我要请她吃冰淇淋。我搔搔脑袋,闷头闷脑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请我吃冰淇淋?”我点点头。她擦了擦手,再擦了擦嘴,站起身来,原地转了一圈,以手支颌,对我眨了眨眼,似是用尽全身之力强忍住笑,问道:“你看我怎么样?”我老老实实答道:“生平未见之美女。”她很诚恳地点点头,道:“一来证明你近视的度数不是太高。二来说明美丽的东西总是不容易被掩盖的。”接着又是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之下是有些失神的我。她坐在了我的身旁,满是笑意地望着我。我这才看清了她的容貌。在心里暗赞了一声:“真她妈生的漂亮!”她妈的确把她生的很漂亮。看着她那清亮的眼,俏直的眉,润红的唇,随风摇动的衣摆,阳光投射在草地上的细长的影子。我不知怎地,感到了一丝媚惑之意。此意与此女无干,纯是鄙人修行太低之故。“请你生平未见之美女吃个冰淇淋,有这么痛苦吗?”我回答的更老实了。“我缺钱花。”“你自己怎么不吃呢?”未待我回答,她已抢着大悟了。“真的是很缺钱花。”“好啦!看在你请我吃冰淇淋的份上,陪你聊会儿吧。”她以施舍的口气说道。接着伸了个懒腰,将双手合拢伸到裙后,肆意地伸展着身体,曲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形,极具美感。我闻言本有些不悦,但看在她伸懒腰都伸地这么漂亮的份上,也就罢了。于是,开始聊天。本次聊天,从席娟的小说开始,说到台湾的言情市场,再哀叹武侠风潮的没落,亦悲于温瑞安的自我放荡,再到讥笑温瑞安,真的以为自己是个武功高手,还时常穿些功夫服,拍些恶照,损害我们的视网膜。再到痛骂成龙的崇洋媚外,又很痛心吴宇森地堕落,又一致同意发哥发福之后果然更有男人魅力,并共同声讨李安很是老土。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说起李安曾导过理智与情感,就一同可惜没看过原着,便很有默契地认为外国小说实在是很乏趣味。当然也偶有分歧。她说初看废都时,兴奋地想找朋友来研讨。我说你那还不如去看往事回忆录。她问我那是什么,我愣了一愣,她又抢着大悟,脸红了一红。于是不谈小说了,说起了九九的鸭头很进味,又说九九九的鸭头大概是九九的徒弟做的。她说三十八块钱一斤的香辣蟹,只有果园路那家做的比较好。我说二十块钱一锅的肥肠,还是要到四零三底下去吃。她说看见桌上的男人喝酒时,她便很想喝鲜橙多,主要原因是因为看别人喝酒,她的胃也会跟着不舒服。我说我喝多了之后,也很想喝鲜橙多,并且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很吸引我。她说看见迪吧里的那些小女孩摇头晃脑,很恐怖。我摇头晃脑一番后说,其实迪吧我还没去过。她说海王星的咖啡馆里有钢琴,不过弹地很糟糕,我终于兴奋地说,海王星?我进去过,十几个人拼了两张方桌,准备喝啤酒,结果被一个小资情调高涨的女同学带着落荒而逃。本次聊天还聊了很多,最终结束于我的一句不合时宜的问话:“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和我一样,这么有空?”她抿着嘴笑了笑,笑应该是对着我笑的,眼神却像是漂到了别的地方。她说了最简单的六个字,也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六个字:““送一个朋友走了。”原来气氛的变化,远远迅疾过气温的变化。她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温柔的笑容,学着松隆子的模样,把脑袋微微一侧,轻声道:“我得走了,谢谢你的冰淇淋。”我也站了起来,给了她一个平生最温柔的笑容,用轻到听不到的声音说道:“谢谢你陪我这个无聊人聊天。”(对不起,平生最这三个字,似乎又有些滥用了。不过我经常就是这样的。)“再见!”古龙说过,再见的意思往往就是不再见面。这意思我懂,但从未遇到过,今天和这不知名的女孩,应该算是一例吧。我有些恼火地想着。已走出十几步的她,忽然转过身来,把手插在那大花裙子前面的大口袋里,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喊道:“请无聊人说出自己的三大优点。”我笑了笑,喊道:“穿花裙子的花姑娘请先。”“我的第一个优点是漂亮,妈妈生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美丽,爸爸养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可爱,自己装的。”“那么我的第一个优点是老实,姐姐打出来的;我的第二个优点是诚恳,妈妈教出来的;我的第三个优点是木讷,一个姓袁的混俅老师逼出来的。”“那好,无聊人,真的再见了哟!”“很好,花姑娘,可以再见了耶!”我从不知道,一旦面对美女,我的语调也可以这样肉麻。她回头走了,一边背着向后摆手,一边说道:“再说一句话,你长的有点儿像jht,就是胖一些。”jht是谁?我不知道,不过有人说自己跟帅哥的区别只是胖一些,我已是感激涕零了。不知是哪里来的灵感,我大声吼道:“!”她愣了一愣。“我的电话号码。”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忍不住笑了起来,似乎觉得真的很好笑。不过细细想来的确很好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用我这般愚蠢的方式,进行这种工作,似乎有些乾坤易位的感觉。“陌生人的电话号码,我一般是记不住的。”我摊摊手,做洒脱状,道:“无所谓啦。记不住,是你的幸运。万一记住了,就是我的幸运。”她又笑了,真是个爱笑的人,而且抿着嘴笑的样子真的有点儿傻傻的……不过我喜欢。老天爷其实并不公平。比如说把人类生生地分成了两性,地位却有些悬殊。本来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是天公地道,若强要逆势而为,的确是有些糊涂。但我很不服气的是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都被称作阴阳人,成为包龙星嘴下的烂腐。而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有个男人却给取个名字叫水母阴姬,笔下满是崇拜之情。另一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名字更夸张,居然叫什么日后。想当太阳吗?我一向以为女人在她的男人面前才可能成为太阳。还好,我是喜欢女人的。尤其喜欢美女。但只是远观而已。那时候的我,的确很无聊,曾经有一次坐二路车到九码头拜访亲友,却一直坐到了八一钢厂,只为了车厢前排坐着一个长相清秀的红衣少女。我更喜欢背着一个黑包,在晚上八点钟的时候,站在解放路的天桥上,看身边的红男绿女,看女人撒娇,看男人烦恼,自己还借着夜色的掩护傻笑。这虽有些病态,却也是消磨时光的好办法。看的人多了,自然难免有些伤心。不过伤心之后,还是照看不误,美其名曰:养眼。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我一直以为那个冰淇淋女孩也只是偶尔出现的润洁滴眼露。唯一的区别是她曾和我说过几句话,虽说聊的很开心。虽然以无穷的勇气,无耻的决心告诉了她我的电话号码,但我并不以为会有什么后文,而且的确也没什么后文。于是这个美女就像钞票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没有什么不甘心的,邂逅这种浪漫的桥段,我从未期待过。唯一有些放在心上的,是她说我和jht长的有些像。要知道,我的同学们都说我长的像尹相杰。jht是谁?莫不是亚洲第一美男元彬的英文名?于是在之后的十几天里,我拼命地向我那几个读高中的小侄女打听这位明星是谁,却未料到以明星当饭吃的她们也是一脸惘然。于是乎,我便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这jht莫不是个商界年轻才俊?于是开始不顾书店老板的恶言恶语,拼命翻读商界,市场营销之类的书籍,每礼拜天晚上准时收看央视的夸富节目:对话。又是十几天过去了,仍是一无所获。现在已是八月的夏天,那个小资情调的女同学回来了。于是我到她家去了。用企望的眼光向她询问。“jht?”我点点头。她一面擦着滴水的头发,一面毫不避嫌地在我面前往脸上抹些不知名的白色流质体。“jhtisjackhatetitanic。”我把这句半通不通的洋文重复了一遍,杰克恨泰坦尼克。什么玩意?看到我犹自不醒的神情。她娇嗔一声道:“就是痞子蔡的网名啦!”“痞子蔡是谁?”我仍自不醒。只见这位小资同学愕然之后,将那涂的本有些小巧的唇,又张成了保龄球道的洞口,白森森的牙齿象那十个木瓶一样齐刷刷地站立着,向我示威。我忍住对她所用牙膏的好奇,以及将拳头送入她嘴中的冲动,仍是谦逊地又问了一遍。她深深地叹了口气,似是决定原谅我的无知。然后说出了以下的一段话:“当代窜红最快的男性非艺人。感情最为充沛的网络写手。他最后悔没有早读到席慕蓉的无怨的青春。最喜欢喝的是爱尔兰咖啡,最喜欢的香水是dolcevita,……喔,这是意大利文,中文意思是甜蜜的日子,他的室友叫阿泰,他的女友叫轻舞飞扬,可惜死了……”虽说可惜,但我明明在小资同学的脸上,看到了一丝幸灾乐祸。不等她说完,我已冲下楼,直奔新华书店。至于长的如何,更是不用问了,单看小资同学那崇拜的神情,我便已是成竹在胸。到了书店,请小姐帮忙,找到了痞子蔡的书,我瞄了瞄封页,洛阳神茶,爱尔兰咖啡。我笑着问那位小姐,这人是不是卖饮料的。小姐一愣,仍是很和蔼地用宜普说道:“先生,你儿可以看哈捏本。很有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注:宜普即yc地区通用的,带有yc特色的普通话。)我笑了笑,感谢她的热诚服务,然后把手插入口袋,两爪清风地离开,留下错愕的她。待从另一个有利用价值的朋友处搞到了这本书后,我用了半小时的时间读完。读后深受感动。翻到前页,发现有痞子蔡的照片。我认真的看了几眼,私下里并不以为他和我长的有些相像。他长的的确不像尹相杰,他比尹相杰还丑。伤了会儿心,然后洗了个澡,抽了根烟,躺到床上。那时是凌晨一点,老妈被我吵醒后,很诧异地问我:“今天出什么事了,这么早就睡觉。”我总不能说自己很伤心吧,于是温柔地笑着问她:“儿子是不是长的不怎么帅?”老妈笑了笑,拍拍我的脸,道:“我儿子长的比哪个都帅。”这就是女性和伟大女性的区别。有个同学谈过很多次恋爱,但他在酒桌上讲的往往只有一桩,一桩因某个停电之夜雨电交加,而促成的一段孽缘。他认为那次才是真正的浪漫到了极点。什么叫浪漫呢?由他多次的谈话中我总结了一下,有这么几条。一要一个喝醉酒的男人。二要有一个孤独的女人。三天要下雨。四天若不下雨,就一定要刮风。五若天不下雨,天不刮风,则天下一定要有大太阳。六下雨的时候没有伞,或只有一把小伞。七刮风的时候,一定要呆在风最大的江岸上,以便把她刮倒在你的怀里。八日光最烈的时候,你可以有最充足的理由请她回自己家喝杯冷饮。九身上一定要带钱。若无钱,虽小说上也曾有贫贱夫妻的浪漫,只怕也是会打折的。综上所述,我就不打算浪漫了。那些天老姐把福山雅治和常盘贵子演的邂逅借回来看。由于我只喜欢木村和松隆子,所以在吃完饭后,坚决地背着黑包出了门。我是一个很执着的人。晚上八点钟,又是解放路天桥。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我站在天桥上想着邂逅这种事情,忽然有些伤心地发现,若邂逅的意思是指早前认识的男女在某种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忽然碰见,那在yc城内,我是不大有什么机会和从前的朋友们邂逅了。别人伤心邂逅的理由,是怕遇不到某个想遇到的人。我伤心的理由却是怕遇不到一个认识的人。想到此节,我不由悲从心来,往天桥下过往的车流吐了一口痰。“这样不太好吧?”一个女子杵到了我的旁边,全然未知我正在念天地之悠悠。我不耐烦地看了她一眼,心中得出一个结论:“居然又是一个美女。”不过由于当街吐痰被美女看到,所以我的心情不好,决定不去理她。“无聊人,不记得我啦?”我想到了生命的真谛,不由有些疑惑。(对不起,又想到那儿了。)晚上八点,天已有些黑了,自己又是个近视眼,所以难免有些……待看清楚是那个长的像深田恭子的那个女孩,不知为何我忽然松了一口气。“花姑娘今天又这么有空。”其实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淡蓝底子上印着深蓝碎花的吊带裙,看上去很漂亮,叫她花姑娘,是有些委屈她了。“怎么你皇军的口吻总是不改。”她转过身来,靠在天桥的栏杆上,微微地翘起右脚,似是在地上划着什么字。我不理她,径直问道:“你在这边看我多久了。”“一朵花开的时间。”“俗!”我做呕吐状。她好心地把手并拢,摊在我的嘴前。“最近忙什么呢?”“忙着赚钱,花钱。你呢?”“忙着睡觉,吃饭。”“这回答也挺俗。对了……差点儿忘了你是加大毕业的,只是成天忙这些不烦吗?”“哎,你很龟毛哎。”“少假仙啦,是不是很寂寞啊。”“……”我们学习着言情小说里的情节,用极烂的西门町国语,进行着一场惨不忍睹的对话。双方都极力想轻描淡写地当作熟人一样来交谈,可问题是……我们并不很熟。“哎……”两人同时长叹一声气后,大概发现了大家都没有这种本领,于是便选择了沉默。于是我在桥上看美女,她在我身旁看我看美女。不知站了多久,我笑了笑,道:“如果一直这么立着,别人会不会以为这是两个雕像。”她轻轻笑了声,用手拨拉一下额前的刘海儿,道:“对啊,雕像的名字就是美女与野兽。”我摇摇头。“我以为是巴黎圣母院。”看着她的头发在夜色中乱乱地拂着,我很想把它缠在自己的指尖上,不是因为别的,只是想让它安份一些。不知为何,她今天的话比那天下午要少许多。也许是心情不好?“今天又等人吗?”“等你啊!”她向我投以温柔一笑,我以傻然一笑化之。忽地想起这些天的忙碌,连忙向她报怨:“我似乎比痞子蔡长的要周整些吧?”“你也就头发长些,这样很丑。”“头发长些,遮住脸,看上去就没那么胖了。你是女人,一定比我清楚。”她看了看我衣服上的油渍,叹口气道:“头发长,身上脏,不是要饭,就开画廊。”“我在家里天天做饭,哪比得上你们这些千金。”我搔搔头。“你会做饭?”她露出不信的神色。我暗自在心里为自己这最后的资本得意了一下,点了点头,然后痛心说道:“只是水平太差。像今天炒苦瓜,我放了些干辣椒,再加上你知道的,我怕苦……哦……对了你不知道,不过无所谓……于是我问老妈,可不可以放些糖。结果老妈把我痛骂了一番,说苦瓜不苦,那就不对了。”她很轻易地站到我母亲那一边,用力点了点头,问道:“后来?”“于是我老老实实地站到了锅前,把准备加的一小勺糖,换成了两勺。”我把站着的两脚前后错开,伸手一挥,大有老毛让人去下乡的气魄。她捂着嘴,忍住笑道:“结果?”“结果,全家一致公认,比妈炒了三十年的苦瓜要好吃。”“得出什么结论?”“结论是人人都怕苦,但人人都不说。”两人又笑了笑,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就是冷场吧,我在心里想着。于是我说:“看过痞子蔡的洛阳神茶吗?”心想她可能对这个感兴趣。她愣了会儿,侧着脑袋想了会儿,像是忽然明白过来了,反问道:“是洛神红茶吧?”我一窘,心想这人写的书名也这么难记。“洛阳神茶?”她笑了笑,“还印度神油哩。”我又一窘,心知她正在颠覆我心中对漂亮女子的一贯看法。“为什么他要叫jht呢?”“因为他讨厌泰坦尼克,他的英文名却恰恰叫做杰克。”“很好,我也讨厌这部戏,我的英文名叫做萧峰。”,!“阿朱他老公,我虽然喜欢痞子蔡,但我更喜欢泰坦尼克。”她直盯盯地看着我,看样子是指望我临阵变节。不过我只能说声报歉了,我对泰片之仇恨,不知其何所来,却知其永无终。我清了清喉咙道:“曾经有个朋友,看电影去晚了,去的时候刚刚看到这部电影放了一半的时候。”“什么时候?”“就是杰克和那个女的第一次的时候。”她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不知道我接下来会说什么。“我朋友一进电影院,眼睛都还没有适应黑暗,就看见银屏上,一个沾满灰尘的汽车里,隐隐约约有人影蠕动。待下个镜头切过来时,却突然!……”我做了个夸张的手势。“……看见一只瘦小的手掌,啪的一声打在那汽车玻璃上,激起阵阵灰浪,同时诡秘的音乐响起。”“然后?”“然后他就在电影院里睡着了。”“结论?”“结论是,他直到两个月后,才知道这是一部爱情片,而非他所想像的那样,是个恐怖片。”…………不知什么时候从天桥上走下来了,一直走到了车站,足足有一百米的距离,我看了看天色,大概走了大半个小时。然后她就走了,并且坚决要坐计程车。我虽然不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但我以为在yc这个小城的范围内,坐计程车本身就是一种罪过。但她说她每个月有几百块钱的交通费,不坐白不坐。于是我说能不能顺便搭我一脚。她笑着说在晚上和陌生男子一同搭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于是我放弃。帮她关车门的时候,我对她说:“?”看她一脸惘然,我解释道:“这还是我家的电话号码。”她笑了笑,就让司机开车走了。于是我也走了,回到了离车站二百米远的家里。由于又碰见了美女,所以心情不错,于是便洗了个澡,抽了根烟,坐在电脑前,开始看木村和松隆子的恋爱世纪,看得自己一个劲傻笑。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我没去接,因为一般没人打电话找我。但这个电话是打给我的。电话的那头是一个久违了的大学同学。他很熟练地和我交换了一套来电必用的客套话,接着便直入主题:“她下个星期就要去美国了。”我哈哈一笑,道:“真的吗?太好了,这样看来,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至少我不用跟着过去吃热狗了。”他在那头阴笑着说:“有人陪她吃热狗。”我哈哈哈一笑,道:“那就更好了,免得一个人太无聊,又想起我来了。”接着挂了电话。她是我大学时的同学,我曾经以为会和我在一起的人。于是我又洗了个澡,点了根烟,仍然是坐在电脑前面,开始放蓝色生死恋,让操着国语的宋慧乔把自己感动个半死。电话又响了。我一把抢过来,准备吼人,却没人说话。半响之后,有个女孩子怯生生地问道:“你是无聊人吗?”“你才无聊!”此时的我很愤怒。“我们刚见过面的。”“噢……”我大悟。“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只是看这个电话是不是打的通。另外……”她在电话的那头笑了笑,“……我失恋了,想通知一下别人。”听她的口气是认真的,只是在电话的那头笑个不停。我压住自己的不耐烦,询着惯例问道:“他喜欢你吗?”“我想他什么都不知道吧。”“笨蛋!不可救药的笨蛋。”我在心底骂了一句,却不知道是在骂谁。“既然未曾恋过,何来失恋,你这叫单恋美梦的破碎。”“是吗?”她的声音一下变的空洞起来。我这个师兄教导道:“痴情绝对是一种浪废,而且是一种奢侈的浪废。”“好吧,我会振作起来的。”她学着那些弱智的日本女人的口气说道。接着又是一串笑声,只是不知道她是在哭着笑,还是在笑着哭。不知怎地,对她忽然有了一丝怜悯,我开解道:“哭一场吧。”“我哭不出来!”我在心底骂道:“死撑什么,声音都发酸了。”“去租些碟子回来看,别看喜剧。看到别人快乐,越发会觉得自己伤心的不像是个人了。”“那看什么?”“看悲剧。最好是那种没什么社会意义的,让你一看就知道女主角要死了的那一类。看完了之后,你就会觉得阳光依然灿烂了。”“师兄介绍一下吧。”我有些不服这个称谓,虽说生平情场战事,皆以失败告终。“你可以看蛋糕上的草莓,第四集。恋爱世纪,第二集。还有蓝色生死恋的全套,不过最好是第六集和最后一集。”“好的,我记一下。”接着听见电话的那头传来沙沙地写字声。我很欣赏她的这种认真,虽说认真的有些过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过了一会儿,她又说话了。“你现在干什么了?”“我刚洗了澡,这时候正在看碟子。”“看什么呢?”我愣了愣,停了一会儿,对着话筒木然地说道:“我正看着俊熙背着将死的恩熙在海边散步……”那边也停了会儿,然后她的声音传了过来:“那是最后一集吧。”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每天晚上我都不大喜欢早上chuang,所以总有机会守在电话的旁边。也许是因为像她说的那样,她的床头就有一架电话,而她也不喜欢一躺下,就想起了那个男人。也许是因为她知道我也看蓝色生死恋,便以为我也和她一样,是个伤心人。也许她以为很多事情都不大方便向她的朋友说。也许她以为向陌生人倾述一番,倒是不错的选择。而我就是那个陌生人吧。也许其实只是因为我们都很无聊。所以,时不时的,我会在凌晨一两点钟,接到她的电话,没来由地东拉西扯一番。我们聊一切可以聊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聊一切事情。我们经常在电话的两头交流一下看暴力电影的心得,看武侠小说的体会。不能免俗的,也会提到自己的过往。不过,一般是她说她的过往,她与她的男人的过往。虽说那人只是她的一个好朋友,一个兄长式的人物,但她在给我打电话时,坚持称呼为她的男人。我想,这大概是在寻求一种生活中不能实现的东西,估计她有些心理上的问题。听了很多遍她的故事,总觉得很无聊。不过是女人爱上男人,男人不爱女人,男人爱上女人,女人不爱男人,或是某人爱某人,但某人甲不敢让某人乙知道,或是为了某人乙已有某人丙,于是某人甲便决定瞒某人乙一生,让某人乙很无辜地成为某人甲在背后念叼上数万遍,以至头疼而亡的人。或是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三个人乃至四个人身上,总之就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加上爱或不爱这两种程式,自由组合就是。我告诉她,全世界有六十亿人,那么至少就曾经有过三十亿个这种故事。或许还是算少了。不过好在我们确实还有许多可以聊的东西。她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非常”喜欢当莎丽遇见哈利这部电影的女人。其它女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讨厌这部电影。我一向认为是她们嫉妒这种大巧无工的爱情。据她说,我也是她所知道的第一个喜欢这部电影的男人。她说,其它男人总认为这只是小资情调泛滥之下的产物。她也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能用很平淡口吻和我谈灯草和尚写的太差的女人。其实我在电话的这头早已听的面红耳赤了,后来我告诉她,实际上从来没有异性和我谈过这方面的话题。她说我是第一个听她说了若干遍单恋之路故事,而没挂电话的男人。其实我在心里早已斥骂她比祥林嫂还烦,只是我很懒,也不觉得有必要打断她那可怜兮兮的叙述。至少这会让我觉得,我不是太惨,尤其是想到她长的还挺不赖的。她后来说,实际上她也从来没对别人讲过自己的故事。于是我和她都成了彼此的第一人。于是在电话里,她会这样告诉我:“我的男人回来了。”过了几分钟。她补充道:“他带着女朋友回来了。”又过了几天,她打电话告诉我:“我的男人走了。”过了几分钟。“他居然真的带着他的女朋友走了。“她男人的女朋友是她的好朋友。我总以为她会很伤心,而且也有道理伤心。但她通常只是在电话的那头很好听的笑几声,然后开玩笑如常。只是声音会像专供学校的学生奶一样,变的淡淡的。在电话里,我也会告诉她很多事,比如我的外甥女幼儿园放学回来了,她带着她奶奶在街上买的酸奶回来了。然后是外甥女又走了,她去上幼儿园了,她又带了瓶她妈妈拿回来的酸奶走了。诸如此类。于是她说我没良心。我说自己的良心让她给吃了。后来她开始喜欢在电话里和我对对子,虽说她的中国话比我还糟糕。她起头总爱说:“我是倾国倾城貌。”一边笑着,一边告诉我,她正在顾影自怜。于是我回她:“那我就是多愁多病身。”这是实话,我妈经常骂我在家里玩都快玩出病来了。她说:“妾住长干里。”我回:“将出玉门外。”她说:“郎骑竹马来。”我回:“吏捉刀笔裁。”她说:“绕床弄青梅。”我回:“逾墙折金兰。”她说:“两小无嫌猜。”我回:“有人爱。”她急气败坏,说:“我是兰心蕙质。”我在电话这边摇摇头,说:“你是作茧自缚。”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她沉默了会儿,恨恨地道:“你很没情趣。”我以为她生气了,不料,过了会儿,她淡淡的声音又从话筒里传来:“前些天又看见他,想起以前暗恋他的日子,真是觉得像我一个同学写的一句诗,梦还身前疑入梦。”我在心里说,你应该把暗恋前的以前二字去掉,然后扮出同情的语调说:“对呀!这很像我一个同学写的,几人憔悴几人归呀?”电话安静了会儿,然后她纠正道:“这一句对得全不工整。”在电话里,她一直称呼我为师兄,因为她总认为,我失恋的经验比她丰富多许多。但我一直很纳闷,我从来没对她说过自己的那些伤心事,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在电话里,开始时我还是称呼她为花姑娘,后来由于小泉桑又去跪那座庙,于是便简称她为花。挺恶心的一个名字,她为此对我大为脾气。不过,虽然她的模样我都记不真切了,但我一直有个印象:她的笑颜,依稀如花。她总喜欢问我喜欢过什么样的生活。我用尽所有煽情的话语还是不能满足她的胃口,只好发恨似地说了声:“最好是一回家就是饭在桌上,你在床上。”我是个好人,从不跟异性开这种有些不雅的玩笑的。她也是个很乖的女子,可以和我探讨的写法,内容,却绝不容许我的言语中有一星半点那种思想在里面。所以她有两天没给我打电话。两天之后,她来了个急电问我,说她的男人又要回来了,而她这些天又长胖了半公斤,该怎么办?虽然我每天饭后和上厕所后的体重之差就要多过数个半公斤,但我还是认真地告诉她,应该去中药店买些大黄,泡水喝,可以迅速减肥,又可去体内虚火,保证不生青春小包。并且还言之凿凿地告诉她,当年我暗恋的一个女同学要回来了,我一急之下就是这样在五天之内瘦了八斤。但我忘了告诉她,后来我坐在那个女孩家里,不住地捧起笑脸,往厕所里狂奔。她听后似乎颇信以为真。只不知她真喝了没有。这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敢问她。必须承认,我们聊天聊的很开心,虽然我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开心事就是聊天。我在电话的这头看黑衣人,告诉她威尔史密斯长的很帅,绝对比她的男人要帅。她躺在床上看那部什么初恋感觉百分百,告诉我梁咏琪真的很内骚,绝对适合我。她的偶像就是那个小威,一个黑头青。我当时挺喜欢梁咏琪,虽说后来看了绝世好bra之后,很是同意二姐说的,此人无胸无脑的评语。有一次我告诉她,我有个朋友,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每天深夜和一个女孩聊天,经常一聊就是通宵。她问我:“后来呢?”“三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她咕咕地笑着,显然在话筒旁边捂着嘴,似乎是不相信。“结果呢?”“两个月之后,他们离婚了。”“结论?”“我那个朋友是个浑俅。”接着我加了一句:“我不是。”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像两个经常聊天的陌生人一样,只是聊天。但我们忘了,陌生人是不会经常聊天的。于是有一天她说,出来见个面吧。我坚决反对,誓死反对。她在电话那头,闻言轻笑。风动银铃之声不绝于耳。她说又不是搞网恋,大家相貌的状况又是一清二楚,绝无见光死的危险,何必如此固执。我说最近更穷了,连吃冰淇淋的钱都骗不到了。于是她说要请我吃饭。地球人都知道,若有人请客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我说:“你来晚了。”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我也笑了笑。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我细细地打量着她。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你得道了。”接下来的事情有些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车站去坐的。还买了两瓶鲜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摇着。直到今天,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车站去坐计程车。怪哉。待回到家后,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酒意中醒来。我死死地盯着身旁的电话,发现它一动不动,不知怎的,觉得非常搞笑。于是我在半夜十二点的家中,放声大笑。本以为那夜的酩酊之态会把她吓倒。没料到她的电话还是照常地骚扰我,而且似乎来的更频繁些了。只是现在在电话里,她开始喜欢自以为是的剖析我,不断进行着昨日之我与今日之她的对照,进行着她所谓的理性批判,妄图谋求湖大和加大辩论赛的最后胜利,对了,我忘了说,她是湖大毕业的。我说我只是想有尽可能多的时间承欢于父母之膝下,她说我的潜意识里是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汗。我说我的生活态度乃是生而无为,这是很有深度,很有历史渊源的一种活法。她说庄子也曾做过油漆协会的会长,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种田,虽说收成看样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么都不做似的,懒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软软的。于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无为,而是生而无能。我原谅她的无知,须知无能这种评语是不可轻易予人的,尤其是男人。我经常被她的长篇大论搞的哭笑不得。于是我常恨恨地问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和她这样熟了,熟的以至于都可以像李艳一样肆无忌惮地攻击我。更令我伤神的是,她已不再满足在电话里教育我,经常把我喊出去切磋一番。只是她总喜欢带着我去一些我不大愿意去的地方,一些据她说有她和她男人之间甜蜜回忆的地方。诸如,在北山坡的阿诗玛餐厅,他们吃了第一顿二人晚餐。(其实只是上初中的时候,办黑板报搞晚了,所以在那里吃了两碗面条。)又比如,在南榭的水塘边,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其实只是学校办活动,他们两个负责清场。)再比如,她的男人在交电大厦对门的马路上教她学的自行车。(这其实……对,这是真的。)不过好在每逢到了这种地方,她都是眉目含笑,巧笑倩兮。从不给我帮她擦眼泪的机会。这叫坚强,还是死撑?幸亏她还会主动地邀我吃饭,不然我不知道能忍受她多久,哪怕她长的挺漂亮。由于饭钱是她出的,所以地方都由我定。于是在yc市的街上常常可以看见一个憨拙拙的男人拖着一个傻兮兮的美女四处奔走于各大面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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